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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呈现多元化 兰州市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

    时间:2017-08-30 17:27:14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 方言

    呈现多元化 我市社会救助标准逐年提高

      每日甘肃网8月3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方言)8月29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市民政局局长王俊东向大会报告了我市社会救助工作的开展情况。据介绍,今年以来,我市不断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为基础,各类专项救助为配套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社会救助工作实现了由单一的救助方式向多元化救助方式的转变,城乡救助差异逐年减小,救助标准逐年提高,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从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提高8%,五区从每人每月567元提高到612元、三县从每人每月426元提高到460元;全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17.21%,由每人每年不低于2986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500元。2017年市级拨付社会救助资金5518万元,同时积极争取省民政厅预拨2017年中央、省级社会救助资金38244万元,2017年4月30日,全市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特困供养对象保障标准任务全面完成。

      我市医疗救助还将城乡低保家庭和五保户纳入医疗救助范围的基础上,逐步将其他经济困难家庭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救助方式坚持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参保参合救助,救助标准从最初的每人每年8000元提高到最高80000元,取消了起付线,提高了封顶线和救助比例,实现了“五位一体”的救助格局。重特大疾病救助病种从最初的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扩大到目前的52种。

      此外,根据兰州市商业保险实施方案要求,对全市农村一、二类低保、农村特困人员数据信息进行核实,按照每人每年80元标准测算了投保资金,累计为30216名农村困难群众及孤儿购买了重特大疾病商业保险,支出资金241.728万元,降低了困难群众因病致贫、返贫机率。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医疗救助90189人次,支出资金2787.5090万元。

      为妥善解决城乡困难居民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的生活困难,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临时救助标准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临时救助人数×困难延续时间(以月为单位)计算,原则上一次性临时救助的时限最长不超过半年,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5万元。救助范围由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低收入家庭扩大至在本市具有固定住所,并连续在本市生活、就业、居住1年以上且符合本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条件的人户分离家庭以及因火灾、车祸、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临时性、紧迫性事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全市8个区县,114个街道、乡镇建立了“社会救助综合服务窗口”。截至目前,全市累计救助2104户,5450人次,支出资金525.5188万元。

      从2017年5月1日起,将城市低保中的“三无”人员从低保范围剥离,并确定了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918元/人/月,科学测算了特困人员护理补贴标准(全失能490元/人/月、半失能245元/人/月、全自理147元/人/月),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特困供养人员的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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