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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驾照吊销期间酒驾 兰州一男子获刑5个月被罚4000元

    时间:2017-03-31 23:34:44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陈振峰

    驾照吊销期间酒驾 男子获刑5个月被罚4000元

      每日甘肃网3月31日讯(西部商报记者陈振峰)酒驾入刑之后,不少驾驶员都严守“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规定。然而,任某却不把酒驾当回事,在第一次酒驾驾照吊销期间再次危险驾驶,最终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庭。昨日,兰州城关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任某危险驾驶一案,并当庭宣判,任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2016年7月22日23时45分,任某在酒驾驾驶证被吊销其间,饮酒后无证驾驶小轿车,沿城关区南山路由东向西行驶至五泉天桥附近时,再次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任某血样中酒精含量为177.1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据查,这已是被告人任某第二次犯危险驾驶罪。早在2014年11月19日,任某就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城关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任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任某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刑事处罚,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又犯危险驾驶罪,应从重处罚,鉴于任某自愿认罪,酌情从轻处罚。为维护公共安全,惩罚犯罪,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任某当庭懵了,声称妻子回老家了,家里还有三个孩子需要照顾,自己还以为会判缓刑,家里连一点准备都没有。最后,法庭允许他打电话将家里安排妥当后再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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