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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心巧理“家务事”――山丹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见闻

    时间:2018-04-20 15:32:40  来源:  作者:

    用心巧理“家务事”

    ――山丹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见闻

    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 齐兴福 通讯员 翟继宗

    前不久,山丹县某村村民王某以丈夫李某不照顾家庭和孩子、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山丹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时,原告态度坚决,被告也同意离婚。按照法律程序,审理结束后,很快会有审判结果。然而,几天后,王某、李某二人接到的并不是法院的离婚判决书,而是一份“冷静期告知书”:“夫妻之间应该多一些包容、少一些抱怨;多一份关爱,少一份冷漠。离婚直接影响家庭和社会和谐,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为此,本院给予你20日的冷静期……”

    “冷静期”未过,王某、李某二人主动来到了县法院。王某说:“我们不打算离婚了,我当时确实比较冲动,一时犯了糊涂。”李某接过妻子的话头说:“我当时也是一下子感觉没有了面子,又在气头上……”

    这张“冷静期告知书”出自山丹县法院家事审判法庭。

    走进山丹县法院家事调解室,墙上一幅漫画的内容耐人寻味:一对夫妇各自站在悬崖边上,各执棍子的一端,孩子双手抓在棍子中间……“一段破裂的婚姻,最大的受害者是孩子,由此也引发出一系列社会问题。”山丹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夫妻分道、稚子无家,婆媳不睦、家无宁日……”另一侧的墙上,是《劝和歌》。墙壁是暖暖的色调,简约的沙发、茶几,再加上几株盎然生长的绿色植物,使人一下子心绪宁静。茶几上,摆着一对桌签,原想着应该是原告、被告,近前一看,上书“丈夫”“妻子”……调解室的对面,还设有母婴室、心理调节室、妇儿工作室。

    “冷静期告知书”、审判场所“家庭化”仅是山丹县法院工作方式人性化的一个方面。该院自2016年6月被确定为全省家事审判改革试点法院以来,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从打造柔性家事审判服务、组建亲和家事审判团队、探索灵活可行的程序制度入手,主动延伸家事审判职能,构建多元化解工作机制。通过这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家事审判庭办理的300余件离婚案件中,186件最终以调解和好或撤诉方式结案。

    不仅是离婚案件,山丹县法院的家事法庭改革试点以来,许多纷繁复杂的家务事也纷纷搬上了家事法庭。

    2016年夏天,某村60多岁的张奶奶向山丹县法院提起诉讼,称其老伴过世多年,她一直和二儿子刘某生活在一起。如今,二儿子、二儿媳对她不管不顾,遂要求儿子退还她的耕地,自己单独生活。

    山丹县法院决定到老人所在的村里审理这起案件。审理前,法庭将当事人的称谓也由“原告”“被告”改为“母亲”和“儿子”,并邀请了亲属代表、村民代表、镇村调委会成员、村里的“和事佬”协会等一并参与。

    清官难断家务事――案件调解过程中,由于母子之间矛盾比较深,谁都不肯让步。家事法庭主打“亲情牌”,由镇村领导及亲属、村民代表出面,给母子二人分头做思想工作。经过几个小时的调解,张奶奶母子终于打开心结,拥抱和好。

    在两年的试点工作中,山丹县法院家事法庭的法官们还总结出具有家事纠纷解决“五心模式”,即静心、谈心、掏心、交心、舒心,坚持以和为根本,以家为核心,以情为线索,采用“面对面”“背靠背”方式对当事人进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说教,努力实现双方和解。这种充满人性化的审判、调解,透射暖暖的人性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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