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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水秦州区:家长投诉学校摊派做灯笼 教体局回复“自愿参与”

    时间:2018-01-16 17:08:11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刘东亮

      每日甘肃网天水讯(记者刘东亮)近日,记者接到有不少秦州区的小学家长反映,说秦州区公园小学、建二小学和新华门小学家长接到通知,要求学生制作灯笼交给学校,用灯笼装饰春节期间的街道,家长对此苦不堪言、怨声载道。记者就家长反映的问题采访了秦州区教育体育局,该局表示出于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丰富学生的寒假课外实践活动目的,采取自愿参与的原则,没有硬性摊派。

      一位家长投诉称,随着寒假的来临,小学生本来可以开开心心的过假期了,可学校给孩子布置的做灯笼的任务让所有家长很气愤,不但要每个孩子做不一样,还要尺寸大,材料还要防水,一个大灯笼要花1500元,小的也要200元左右。这对我这样的普通家庭来说有些吃不消,这个决定太欠缺考虑了。

      “灯笼可以做,但是为什么要要求不可以重样,而且还有限定主题,这样确实是难为人。”另一位家长网友称,最近两天朋友圈被“灯笼”这个词刷屏了,秦州区的几所小学接到通知,要做灯笼装扮春节期间的街道。

      家长普遍反映,“做灯笼”这样的要求给学生和家长造成了很大的负担和影响?做吧,找不到材料,而且现在的学生家长大多没有这项技能;买吧,实体店找不到所限定主题的灯笼,网络上的要么尺寸不合适,要么就是天价,真是给我们出了一个大难题。“

      记者于1月15日收到秦州区教育体育局的公开答复:

      为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丰富学生的寒假课外实践活动,经征求部分学生及家长的意见,采取学生自愿的原则,计划由我区公园小学参与市人民公园手工灯展区的布展设计,组织学生制作一定数量的手工灯,择优参与市人民公园灯展;新华门小学和建二小学组织学生制作一定数量的手工灯,择优参与青年南北路灯展区的布展设计。

      让学生在寒假期间制作灯笼,目的是为了让学生参与到全市新春佳节的文化活动中来,丰富学生的寒假生活,学习和传承祖国优秀传统文化,此次灯展展出的灯笼上将悬挂制作人员信息和制作寓意牌,也是学生向全市展示自我能力的一个机会和平台。

      本次灯笼制作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参与的原则,不做硬性摊派,不下硬性指标,对灯笼的材质、大小、样式及各学校制作的总数量不做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学生想象力,体现学生的个性特点,无制作意愿的学生可以不参与或几个同学合作完成。我们欢迎有制作意愿和制作能力的学生在家长的帮助下完成灯笼制作。

      该局表示,如有灯笼公司借机向学生和家长兜售灯笼,或借机利用家长朋友圈组织家长收取费用统一制作,请各位家长高度警惕,不要上当受骗。如发现学校或班主任向学生家长做硬性摊派,广大家长可向区教体局进行举报,我们将严肃纠正查处,举报电话:8214701。

      记者手记:学校培养孩子的课外兴趣、动手能力无可厚非,然而这种大规模的活动需要事前的调查和征求意见,而不是通过简单的“通知”一蹴而就。希望相关单位能发挥应有的聪明才智,让家长心服口服、让孩子们乐在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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