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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元旦开始施行----我省将开征“环保税” “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

    时间:2017-12-27 15:32:59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记者沈丽莉 范海瑞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元旦开始施行----

     我省将开征“环保税” “排污费”退出历史舞台

      每日甘肃网12月26日兰州讯 (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沈丽莉 范海瑞)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开始施行,我省“排污费”改征“环保税”准备工作已进入倒计时。今天上午,省地税局、省财政厅、省环保厅联合召开全省环境保护税法实施动员部署及环保税征管业务培训视频会议,确保《环保税法》在我省如期落地实施。

      何为“排污费”改“环保税”?

      排污收费制度是我国最早制订并实施的环境政策之一,从1979年确立至今已有38年时间,但其存在征收标准低、执法刚性不足、行政干预等问题。

      《环保税法》实施后,我国境内所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等四种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将向地税部门缴纳环保税。环保费改税将极大提高环境税费法律地位,以法律形式确定“污染者付费”原则,彰显国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我省环保税如何征收?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明确规定了环保税的征收标准,详见《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值得注意的是,我省在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两项税目上,采取《环保税法》规定的下限,也就是大气污染物每污染当量按照1.2元征收,水污染物每污染当量按照1.4元征收。

      我省环保费改税进展如何?

      省地税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环保税的开征面临收费与征税两套制度的转换,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要求高,环保税将按照“企业申报、税务征收、环保监测、信息共享”的征管模式进行,需要全流程管理,多部门协同。

      目前,我省地税、环保、财政三部门正积极协调配合,各项工作正平稳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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