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河长制 我市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
每日甘肃网12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12月18日,我市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并在兰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兰州电视台、《兰州日报》进行公示。
据悉,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河长,黄河干流(兰州段)、湟水(兰州段)、庄浪河(兰州段)、大通河(兰州段)、宛川河、雷坛河、咸水河、蔡家河等8条河流分别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市内其他河湖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颜晨
兰州市市级河长名单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大改革。目前,我市已初步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总河长,黄河干流 (兰州段)、湟水(兰州段)、庄浪河(兰州段)、大通河(兰州段)、宛川河、雷坛河、咸水河、蔡家河等8条河流分别由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担任河长。市内 其他河湖所在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由同级负责同志担任。
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要求,现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
兰州市河长制办公室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