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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孩子在小饭桌意外受伤 家长和经营者闹上法庭

    时间:2017-12-06 16:16:43  来源:兰州晚报  作者:记者许沛洁 通讯员薛艳

    孩子在小饭桌意外受伤 家长和经营者闹上法庭

      每日甘肃网12月6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许沛洁 通讯员薛艳)家长繁忙,孩子被托管在小饭桌,不料意外发生,孩子摔断了手。家长与小饭桌经营者就医疗赔偿问题打起官司。昨日记者获悉,西固区法院在立案后,以调解的方式化解了这场矛盾。

      正在上一年级的小林(化名),因爸爸妈妈工作比较忙,被托管至学校附近的“小饭桌”,中午上学、放学均由“小饭桌”阿姨韦某接送,同时“小饭桌”提供小林午饭及午休场所。

      不幸总是发生在瞬间,2016年11月的某天中午,小林吃完午饭后玩耍时,不慎从板凳上摔倒,当即右胳膊疼得动弹不得。看此情景,管理“小饭桌”的韦某吓坏了,立刻通知了小林的父母,并一起将孩子送进医院。医院诊断小林“右桡骨头骨折”需马上进行手术,小林的父母心疼万分,又急又气,责怪韦某对孩子照看不周,要求韦某马上拿钱给小林做手术。韦某一看这情形也急了,自己本身就是因为家里经济条件不好,才向亲朋好友筹钱开了“小饭桌”以贴补家用,没想到投入“小饭桌”的钱还没还清,就出事了……小林父母看韦某不愿拿钱,觉得还是孩子的治疗更要紧,于是凑钱交到医院,小林的手术才如期进行。

      手术后,小林父母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小林的伤情做了鉴定,结论是九级伤残且还需要二次治疗。小林父母拿着鉴定结论找到“小饭桌”韦某讨要说法,要求韦某承担医疗费、伤残赔偿金,以及今后治疗费等10余万元。韦某表示自己没看护好孩子愿意承担该承担的责任,但10万元确实太高,实在是承担不起。双方因无法达成一致结果,小林父母将韦某告上法庭。

      西固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本案中孩子受伤以及被告韦某的经济条件有限都是客观事实,为了妥善解决案件,避免矛盾激化,在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韦某一次性赔偿小林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后续治疗费等各项费用共计46000元,钱款当庭履行。

      法官说:“小饭桌”的出现为家长解决了无法照看孩子的难题,也解决了一部分再就业问题。但由于其开办门槛低,从业人员要求不高,很多人便以纯粹家庭作坊式的模式经营,使得“小饭桌”的存在喜忧参半,卫生、营养、从业人员素质无法保障,无证经营、监管空白等隐患不容小觑。因此,家长们在关注“小饭桌”饮食安全和营养搭配的同时,更要注重其对孩子人身安全的保障,避免孩子在活泼好动的年纪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的情况下,发生上述案件中的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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