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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月1日起甘肃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

    时间:2017-12-01 17:03:14  来源:每日甘肃网  作者:记者 卢吉平 杜雪琴

      每日甘肃网兰州11月30日讯(甘肃日报・每日甘肃网记者 卢吉平 杜雪琴)自2017年12月1日起,甘肃省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同一日内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退税物品,由其本人随身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即可在我国已实施离境退税的21个省市,通过离境口岸海关验核后在银行代理机构办理退税,目前兰州中川国际机场作为我省离境退税唯一口岸,设立了退税场所。

      离境退税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旅客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退还增值税。这是一项国家战略,也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在我省实施境外旅客离境退税政策,通过运用退税杠杆带动境外游客购买本土特色优质产品,可促进特色旅游商品的研发和创新升级,增加旅游购物消费占比,提升我省自有品牌国际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我省外贸发展和提高甘肃省的国际形象,支持开放型经济发展。

      目前,省国税局已对甘肃国芳综合超市有限公司、兰州民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陇萃堂营养保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三江源商贸有限公司、敦煌市莫高园果品有限责任公司、敦煌市立新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我省首批退税商店完成备案并颁发了统一的退税商店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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