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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兰州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五年一注册

    时间:2017-09-29 18:19:08  来源:兰州日报  作者:记者 孙亚斐

      我市公办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五年一注册

      每日甘肃网9月29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日前,市教育局正式下发了《关于做好2017年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实行5年一周期的定期注册制度,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通知》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对象为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和其他公办教育机构的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教师”),暂不包含民办学校教师。取得教师资格,初次聘用为教师的,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60日内申请首次注册。经首次注册后,每5年应申请一次定期注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须由本人申请,所在学校集体办理,按照人事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教师应在定期注册有效期满前60日内,申请办理下一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定期注册实行网上申请。

      据悉,注册合格者,可在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暂缓注册者,原则上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少数情况特殊的,经本人申请,可与任教学校签订试聘合同,试聘在教育教学岗位上工作,试聘期一般不超过2年。试聘期内可以重新申请注册,符合条件的注册合格。试聘期内不得晋升高一级教师职称,不得参加评优评先。注册不合格者,应予转岗或解聘。市教育局明确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及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申请教师资格注册的,视情况暂缓注册或注册不合格,并给予相应处理;已经注册的,应当撤销注册,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兰州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亚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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