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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将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时间:2017-09-23 17:03:42  来源:每日甘肃网-西部商报  作者:记者李杨

    我省将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

    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

      每日甘肃网9月24日讯(西部商报记者李杨)甘肃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甘肃省加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提出,我省将加快建立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的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推动居民身份证登记指纹信息工作,实现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通过信息化技术手段,加大个人身份信息查核力度,确保个人身份识别信息的唯一性。

      我省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针对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恶意拖欠学费、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专题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考试舞弊等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推动学校加强信用管理,建立健全18岁以上成年学生诚信档案,推动将学生个人诚信作为升学、毕业、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鉴定推荐等环节的重要考量因素。完善诚信教育内容,创建诚信校园,树立诚信学风,培养诚信学子。针对考试舞弊、学术研究造假、恶意拖欠学费、不履行助学贷款还款承诺、伪造就业材料等不诚信行为开展专题教育,并依法依规将相关信息记入个人信用档案,促使学生自觉讲诚守信。

      食药品等领域建立个人诚信记录

      我省鼓励支持各地、各部门、各类社会组织向社会推介诚信典型和无不良信用记录者,并同步推送至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在“信用甘肃”网站进行公示,推动实施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措施。以互联网、邮寄递送、电信、金融账户等领域为重点,推进建立实名登记制度,为准确采集个人诚信记录和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奠定基础。我省将以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环境保护、生物安全、产品质量、税收缴纳、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工程建设、金融服务、知识产权、司法诉讼、电子商务、志愿服务等领域为重点,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执业药师、评估师、税务师、注册消防工程师、会计人员、审计人员、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认证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重点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

      逐步形成区域联动奖惩格局

      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立个人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实现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互查,逐步打破“信息孤岛”,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区域联动奖惩格局。

      各级政府要创新守信激励措施,在教育、就业、创业等领域优先考虑诚信主体,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重点支持,尽可能提供更多便利服务;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鼓励金融机构等市场服务机构参考使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信用积分和信用评价结果,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给予优惠和便利,使守信者在市场中获得更多机会和收益。该工作将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

      个人严重失信行为将实施联合惩戒

      我省将依法依规对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拒不履行法定义务严重影响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公信力以及拒不履行国防义务等个人严重失信行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将恶意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欺诈、交通违法、不依法诚信纳税等严重失信个人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依规采取行政性约束和惩戒措施。在对失信企事业单位进行联合惩戒的同时,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相应的联合惩戒措施,将联合惩戒措施落实到人。支持征信机构采集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该工作于2017年12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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