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月起将建立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
每日甘肃网9月22日讯(西部商报首席记者金奉乾)9月21日,甘肃省卫生计生委印发通知,今年10月1日起,我省将建立全省孕产妇死亡个案月报制度,医疗卫生机构不得以任何原因拒报、迟报孕产妇死亡信息。对于拒报、迟报的医疗卫生机构,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管理权限,严格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孕产妇死亡信息报送主体责任,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由产科质量管理办公室或医务科于两日内通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对于自动放弃治疗出院的孕产妇,应于出院当日通报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对于发生在医疗机构外的孕产妇死亡案例,由居住地所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确定报告流程,确保不遗漏孕产妇死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