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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甘肃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时间:2017-09-18 17:23:13  来源:每日甘肃网-兰州晨报  作者:记者 李升

      我省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举报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奖励3000元

    制图/许天野

      每日甘肃网9月18日讯(兰州晨报记者 李升)为营造“珍惜生命,拒绝交通违法”的社会氛围,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9月16日,记者获悉,省公安厅、省财政厅决定,在全省道路范围内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制度。

      举报奖励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警方明确,公民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应实事求是,客观真实,所提供的视频、图片、文字应当清晰、准确反映交通违法的时间、地点、车辆号牌、驾驶人、违法事实等信息特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立即组织警力核查处理,在查清举报违法事实并依法处理后5个工作日内将奖励事宜通知举报人。根据举报人意愿,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卡支付或者由举报人到指定地点领取等途径兑现奖励。

      举报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已经发现或者正在查处的;或者举报人拍摄的交通违法视频、图片、文字不清晰,无法确定违法车辆和驾驶人的,不予奖励。

      严禁举报人利用掌握的证据材料向违法行为人进行敲诈勒索,严禁诬告和提供伪证。违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举报人在收集固定证据过程中,应遵守交通法规,对不注意交通安全造成不必要人身伤害或者其他损失的,由举报人自行承担。

      公安机关要严格保密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举报人的具体举报情况。对泄露举报人信息、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严禁借有奖举报手段骗取奖金,一经发现,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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