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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洗车工触电身亡 老板闻讯跑路

    时间:2017-09-08 21:47:4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项贤勇 张剑  编辑:王腾飞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肥市瑶海区一家汽车美容店内,一洗车工在洗车时突然被电击身亡。事发后辖区安监部门对此事展开调查,发现该经营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此事是一起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近日,瑶海区法院对该店的负责人作出一审判决。

    17岁洗车工 被电击身亡

    今年30多岁的胡某某是长丰县人,自2014年5月开始,胡某某承租合肥市瑶海区长淮街道某门面房经营汽车美容服务中心。

    当时年仅17岁的小朱(化名),在这家汽车美容服务中心从事洗车喷漆等工作。当年9月1日,胡某某安排小朱给一辆车清洗时,由于清洗机喷枪开关被人为屏蔽,小朱打开清洗机接线时,水流在瞬间喷出。随后,小朱被电击后倒地不省人事,经抢救无效于当日身亡。

    事发后,辖区安监部门介入调查,发现胡某某擅自将该门面房电路进行改动,违反建筑设计规划对于住宅电源引入线单相三根线的要求,将该场所内电源引入线改为单相两根线,且漏电保护器不符合国家标准,人为屏蔽清洗机喷枪开关,致使该场所存在安全隐患。因场所不具备安全条件,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此事被认定是一起重大劳动安全责任事故。

    逃了两年 老板被抓获刑

    事故认定了,胡某某却突然“消失”了。接下来的两年来,胡某某一直在潜逃,被警方列为网上逃犯。去年11月,胡某某在肥西一家宾馆住宿时,被警方抓获归案。

    胡某某称,因他没有那么多钱赔偿,只好躲起来,他说,自己愿意赔偿,但是需要时间和机会。胡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其辩护人认为,胡某某是过失犯罪,在事故发生后对被害人积极施救,社会危害性较小,应当从轻处罚。

    近日,瑶海区法院审理认为,胡某某明知其经营场所的劳动安全设施、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仍继续经营,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致一人死亡,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据此判决,胡某某犯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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