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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人行道上摆摊卖野味 不接受处理还行凶

    时间:2017-09-02 17:19:4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正言 张剑  编辑:叶广冬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去年12月21日上午,合肥市茂荫路翠庭园菜市场发生一起悲剧,一名在菜市场摆摊卖野味的摊贩,被管理方喊去处理时,因心生不满持刀连捅两人,致一死一伤。昨日,此案在合肥市中院开庭审理,丁某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案件由合肥中院副院长魏竹梅担任审判长,合肥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吴作群出庭支持公诉。

    据指控,丁某在合肥市翠庭园农贸市场从事农产品经营,被害人黄某某、卫某在翠庭园农贸市场负责管理工作。

    2016年12月20日,丁某因其所租门面位置偏僻生意不好,便将野鸡、野鸭等野味放置在翠庭园小区人行道上叫卖。管理人员黄某某发现后予以制止并将野味扣留,丁某心生不满。 12月21日早晨,丁某再次将野味放置在人行道上叫卖,黄某某看到后打电话叫来其同事一起处理占道摆摊事宜。当日上午9时许,黄某某等五人找到丁某,要求其到市场管理处接受处理,途中丁某突然用随身携带的刀具捅刺黄某某、卫某,最终导致黄某某当场死亡,卫某受伤。

    随后,丁某逃至他处打电话报警,并在原地等待民警。检方认为,丁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丁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

    据了解,此次法检“两长”同时出庭办案,是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度的具体体现。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合肥中院大力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度,明确进入法官员额的院、庭长,全部编入业务庭合议庭办案团队,直接承办案件或参与审理案件,尤其是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现了法官的角色定位和职业回归。目前院、庭长办案在合肥法院已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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