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 一对闺蜜 一张借条 一场持续4年的奔波
  • 一对闺蜜 一张借条 一场持续4年的奔波

    时间:2017-08-31 19:35:1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楚楠楠 魏军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一对好闺蜜,因为一张25万元的借条,进行了三次庭审。一方说,自己借出钱,就得连本带利收回来;另一方说自己是被胁迫写下的借条……

    最终,这起一波三折的纠纷案,经法院调解圆满结案。

    2011年7月6日,阜城某茶楼内,有人报警称,自己被胁迫写借条。报警人是梁某,她哭诉,茶楼里的蒋某等5个人让她写了一份25万元的借款协议,内容为:“出借人借给借款人25万元整,本协议签订时,借款人已收到了借款;借款期限为12个月,从2011年7月6日起至2012年7月5日止,如超期自愿加付10%,借款利息为月息2%,利息按月支付。”

    梁某说,她没有借蒋某25万元。民警了解事情经过后,告知她这件事属于经济纠纷,可以起诉维权。

    而拿到借条的蒋某,多次找到梁某要钱,可梁某拒付25万元。无奈之下,2013年,蒋某将梁某告上法院,要求她还钱。

    颍州法院受理后了解到,梁某和蒋某不仅是同事,也是一对好闺蜜。

    蒋某称,早在1998年,她就将25万元借给梁某做生意,当时对方写了借条,但梁某做生意失败后就凭空消失了。

    直到2011年7月6日,蒋某和朋友偶遇梁某,来到茶楼,蒋某向梁某索要25万元。因之前梁某写下的借条超过两年,担心过了诉讼时效,所以蒋某要求梁某重新写一份,就出现了上述一幕。

    当时,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有借款协议、证人证言。梁某说自己被胁迫,却无法证明。所以,法院判决梁某偿还25万元及利息、违约金等。

    梁某不服判决,向市中院提出上诉。

    这一次,双方均要求使用测谎仪。2013年11月25日,两人来到南京进行测试,结果是:蒋某对相关问题心理反应异常,未通过测试,梁某通过了测试。

    法院依据测试结果,判决撤销一审判决书,驳回蒋某的诉讼请求。

    蒋某接受不了这个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被驳回。她仍不服,申请检察机关抗诉。省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省高级人民法院指令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申。

    于是,市中院撤销一审、二审判决,发回重审。

    去年11月,颍州法院重新立案,并指派有丰富审判经验的马怀利法官审理本案。

    因为时间太久,双方因此也积怨颇深,为彻底化解矛盾,马怀利经过认真研判后,并没有一判了之,而是对两人进行了反复调解。近日,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梁某给付原告蒋某10万元。

    原本是一对好闺蜜,却为了一张借条,在法院奔波4年的时间。好在,法官成功调解,双方终于握手言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