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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六安市公积金中心清收逾期贷款 13户借款人列入“黑名单”

    时间:2017-08-31 19:26:13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龚金  编辑:汪赛霞

    中安在线讯 据大别山晨刊报道, 为进一步防范资金风险,市公积金中心开展逾期贷款专项清收工作,切实加强对逾期贷款的管控,保障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

    近年来,绝大多数公积金个人贷款偿还情况良好,但也有部分个人贷款逾期不还。市公积金中心对逾期贷款进行逐笔梳理,对逾期1-3期的采用电话提醒催收,对3期以上或联系方式有变的逾期贷款,组织人员上门进行催收,并按照市公积金管委会印发的《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对13户逾期借款人,送达了《六安市住房公积金失信行为告知书》,进行“黑名单”管理,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实行联合惩戒。

    此次专项清收,共收回逾期贷款9笔合计金额35.7万元,下一步市公积金中心将对催收无效,拒不偿还的逾期借款人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强制清收。

    根据《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个人失信行为分为一般失信行为和严重失信行为。对个人一般失信行为,将采取信用提醒,提醒其限期纠正违规行为;信用提醒无效的,对失信人进行约谈,敦促其严格自律、诚信守法;失信信息记录在住房公积金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保存记录2年,并上报到同级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书面通报所在单位。

    而对于对个人严重失信行为,以欺骗手段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依法全额追回;以欺骗手段违规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立即终止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同,依法收回贷款本息;书面通知所在单位并建议按相关党纪政纪法规处理;取消失信个人及其配偶5年内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失信信息记录在住房公积金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保存记录5年,失信信息通报人民银行和其他相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涉及到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置。(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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