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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未成年人犯罪 侵犯财产居首

    时间:2018-05-31 15:55:1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近两年,我省未成年人犯罪状况如何,未成年人犯罪的重点案件类型有哪些,什么原因导致孩子们误入歧途?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安徽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安徽法院2016年、2017年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情况,并发布相关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班长管纪律起纠纷冲突时捅死同学

    陈某与肖某是某镇中学八年级同班学生。陈某是该班班长,负责在星期一记录并向老师报告同学上课期间违反纪律情况。

    因陈某记录过肖某上课违反纪律之事,引起肖某不满,肖某曾邀集他人多次威胁殴打陈某。

    2016年3月的一天课间,肖某约陈某放学后到学校附近商店后面斗殴。当日下午,陈某到达指定地点后,两人发生冲突。在厮打中,陈某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折叠刀,刺中肖某左臂、胸部等处,致肖某心脏破裂,大出血休克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肖某威胁并提议本次斗殴,有一定过错。陈某不满十六岁,对其从轻处罚。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未成年人 犯罪原因多

    安徽省高院副院长张兵表示,未成年人犯罪情况和特点反映出未成年人犯罪的生成原因包括多方面。

    个人因素

    未成年人心智未发育成熟,自我控制能力弱,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是犯罪的个人因素。

    家庭因素

    几乎每一个“问题未成年人”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离婚家庭、单亲家庭、溺爱家庭、虐待家庭等,使未成年人难以获得完善的家庭教育和亲情上的关心、关爱。

    父母因素

    未成年犯的父母多数具有赌博、酗酒等嗜好,对子女产生了潜移默化的不良影响。

    学校因素

    学校因素也是原因之一。有的学校过于重视学习成绩,忽视了思想品德教育和心理辅导,有的学校管理不到位,对未成年人缺乏有效监管。

    社会因素

    对负面网络信息和不良社会环境的整治管控力度不够等社会因素也是造成未成年犯罪的原因。

    宽缓处刑 双向保护

    全省法院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挽救了一大批未成年犯。法院落实轻罪犯罪记录封存规定,两年间,共实施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1707件2580人。我省法院依法宽缓处刑,实行双向保护。

    两年间,全省法院对未成年犯非监禁刑适用率超过50%,重刑适用率仅3.43%,远低于同期所有刑事案件重刑适用率。

    全省法院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两年间,一审涉及未成年被害人770件1590人,惩处了800余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被告人。

    另外,全省法院注重结合未成年被告人犯罪的具体情况,慎重适用好禁止令,在裁判文书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去网吧等地方,依法禁止未成年犯进入特定区域、场所,适度阻隔社会干扰,预防再次犯罪,两年全省法院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适用禁止令3件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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