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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市再次通报典型案例 强调“保持严惩高压态势”

    时间:2018-04-14 15:19:43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昨日下午,合肥市教育局发出《关于规范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情况的通报(第二期)》,通报中小学违规招生的典型案例,四所学校受到处理。

    这三起典型案例分别是:肥东县四十五中宝翠园分校未经批准在网上发布报名信息,电话通知家长携带学生成绩报告册、获奖证书等到校报名;合肥新航培训中心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违规发布合肥市部分初中学校提前报名招生等不实信息,对相关学校和合肥市规范招生行为工作造成恶劣影响;合肥润安公学、合肥新城高升学校两所民办学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不按统一部署,提前在网上发布报名招生信息。

    合肥市教育局责成肥东县教育局4月20日前将肥东县四十五中宝翠园分校违规招生处理意见上报市教育局,对合肥新城高升学校作出2018年高一招生计划在2017年招生计划基础上削减5%的处理;责成蜀山区教体局督促合肥新航培训中心在公开媒体上刊登致歉声明,并将通报情况纳入当年非学历培训机构年审;对合肥润安公学作出2018年高一招生计划在2017年招生计划基础上削减5%的处理。

    为进一步规范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合肥市教育主管部门再次强调:“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是规范招生行为的责任主体,要不断强化‘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加强纪律监督,开展定期督查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同时,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学校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将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

    合肥市教育局还表示,在接下来的时间里,将持续开展督查,继续对来电、来信、来访反映有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第一时间进行暗访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及时反馈所在县(市)区,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保持严厉惩处高压态势,对再有违反招生规定的学校,一律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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