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试点生活垃圾分类
  •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试点生活垃圾分类

    时间:2018-04-02 15:36:3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建成8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市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0万户;年底,城区、开发区自然村垃圾处理率达100%……近日,合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等五个工作方案》,合肥市将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试点生活垃圾分类。

    生活污水

    《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年12月底,全市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污水处理设施要实现全覆盖。一方面,纳入2017年度美丽乡村验收的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要在省级验收前确保全部投入运营。2017年度70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今年5月底前全部投入运营。

    另外,上述《方案》还提出,2018年度89个美丽乡村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要在今年底前基本建设完成。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以及行蓄洪区,要优先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其中行蓄洪区建设任务要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按照要求,城市周边乡(镇)可以纳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统一处理;乡(镇)政府驻地建成区宜采用集中污水处理模式;管网建设受地形条件限制的乡(镇),可结合实际情况,采用相对集中污水处理模式;提倡相邻乡(镇)联合建设污水处理厂,实现区域统筹、共建共享。

    厕所改造

    《合肥市2018年农村改厕工作方案》提出,今年,全市要完成农村厕所改造10万户。巢湖流域水环境一级保护区和长丰县瓦埠湖行蓄洪区,在年底前完成所有改厕任务。

    合肥市将因地制宜选用符合当地实际的改厕模式。比如,在城镇污水管道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

    生活垃圾

    《合肥市2018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明确,今年将全力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到年底,城区、开发区自然村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率达100%;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率达100%;四县一市自然村保洁覆盖率达85%以上。加快龙泉山、庐江县、肥西县3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为2020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零填埋”的目标奠定硬件支撑。

    今年初,合肥市已经被列入全国生活垃圾分类重点城市。此次《方案》提出,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力争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开发园区)将农村环卫作业服务推向市场,推进市场化作业逐步向边远地区延伸、向自然村延伸。(记者方佳伟)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