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 今年“3・15”,这些企业被点名了
  • 今年“3・15”,这些企业被点名了

    时间:2018-03-14 16:01:4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安徽麦卡汽车经营有限公司

    点名理由:销售公里数不实二手车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2016年12月底,消费者张某某向合肥市工商局投诉称,其从安徽麦卡汽车经营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行驶里程为5万多公里的二手奥迪A6轿车,但去4S店保养时在该店保养记录单上发现,该车在其购车半年多前行驶里程已达8万多公里。该局通过核查张某某提供的相关证据,认为该公司存在涉嫌隐瞒涉事车辆的实际行驶公里数误导消费者的行为,随即决定立案调查。

    依据相关规定,合肥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3670元,并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中广有线信息网络有限公司马鞍山分公司

    点名理由:收取不合理费用

    自2016年2月至2017年6月,该公司在办理有线电视销户业务过程中,对由其无偿提供电视机顶盒且在网使用未到约定期限的用户,向用户收取机顶盒违约金时,未按照协议约定收取违约金,而是通过口头通知或附加协议格式条款形式,要求使用高清壁挂基本机顶盒用户一律交纳150元/台的违约金,使用高清互动机顶盒用户一律交纳300元/台的违约金。

    马鞍山市工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21249.44元,并罚款84997.76元的行政处罚。

    淮南爱一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点名理由:发布虚假广告

    2017年7月20日,淮南市工商局接举报,反映淮南爱一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阿里巴巴平台销售商品的宣传内容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在其“雪魔品牌专营店”网络店铺中销售“雷捷背光鼠标”商品,其介绍网页中宣传商品使用了“顶级微动开关”等字样。经批准对当事人立案调查。

    根据《广告法》相关规定,淮南市工商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安徽踏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点名理由: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

    2017年9月26日,合肥市旅游局与合肥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到安徽踏浪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办公场所进行“不合理低价招徕”专项整治突击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网站有“新泰度”曼谷芭提雅沙美岛6日游旅游线路产品。经查实,该公司不具备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资质。

    合肥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5条,作出罚款10000元、并责令其停业整顿1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淮南市银泰旅行社有限公司

    点名理由:虚假宣传

    2017年,淮南市旅游局接群众举报,反映淮南市银泰旅行社有限公司存在低价虚假宣传招徕旅游者,并提供了微信聊天记录及宣传广告截图一份。经查实,该公司于2017年2月13日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了齐云山两日游旅游线路产品,团费每人28元,执法人员在调查中,除了微信聊天记录外,未发现该旅行社组团前往齐云山的情况,该旅行社负责人承认了其虚假宣传的违法事实。

    淮南市旅游局依据《旅游法》第97条第1项,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对该旅行社负责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黄山星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

    点名理由:租用不具备旅游营运资质车辆

    黄山星火国际旅游有限公司组织的“西递、宏村一日游”旅游团,11名游客为散客拼团,计调员朱雪珍汇总了散客团的人员名单后,具体行程安排交由程克明负责。 6月10日早,因为程克明计划调用的旅游车辆临时出现故障,就使用了其朋友洪国宏的皖J80445车辆,从福满楼酒店和鼎徽精品酒店接到游客后,送至宏村、西递游览。该公司实际收取游客车费每人28元,共计308元。经查验,皖J80445车为非营运车辆,不具有旅游营运资质。

    黄山市旅游委员会依据《旅游法》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