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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铜陵市推出三大举措促进外资增长

    时间:2018-03-13 15:41:38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铜陵日报报道, 日前,经市政府同意,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关于积极有效利用外资的若干意见》,在拓宽市场准入领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先保障用地需求等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措施,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进一步提升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我市利用外资扩规模、提质量。

    在拓宽市场准入领域、减少外资准入限制方面,我市将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密切跟踪国家扩大市场准入的时间表、路线图和我省落实措施,扩大相关领域对外开放。同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导外资投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国家、省、市确立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物流、旅游等现代服务业。

    在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方面,我市对重大利用外资项目进行奖励,将重大利用外资项目(房地产业、金融业及类金融业项目除外)纳入市财政“3+5+X”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合同外资2000万美元以上、且当年实际到位外资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在项目第一个纳税年度,一次性给予200万元人民币奖励。我市鼓励企业加快落地投产,外商投资企业外方股东年度实缴注册资本达到500万美元以上,按外方股东年度实缴注册资本额的2%折合人民币给予奖励。(下转A6版)(上接A1版)我市鼓励投资现代服务业,对营业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综合体,引进入驻外资经营户15家(含)以上的,第1年给予招商主体一次性奖励200万元,第2、第3年入驻外资经营户数分别较上年增长10家(含)以上的,再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在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方面,我市鼓励外资向省级(以上)开发区等重点区域集聚,支持租赁标准厂房、仓库。对鼓励类外资项目用地涉及旧工业厂房“三旧改造”的,县区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扶持政策。鼓励外资在开发园区内选择标准厂房用于投资项目,对于每千平方米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项目,所在园区可按厂房销售价格的10%、年租赁价格的100%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中租赁补助期限最高不超过5年。(记者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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