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安在线讯 据淮北新闻网报道,日前,我市两家医院因存在环境违法问题被市环保部门约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2017年10月,市环保局环境执法人员对某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医院存在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病房大楼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过“三同时”验收;在住院部排口取水样一份,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粪大肠菌群为16000个/L,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粪大肠菌群为5000个/L),超标2.2倍。以上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医院: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手续;对违反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对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五倍的罚款,即处以罚款2万元。
同年10月,市环保局监测人员在另一家医院污水处理站出口取水样一份,经监测显示:粪大肠菌群为9200个/L,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粪大肠菌群为5000个/L),超标0.84倍。以上行为已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责令该医院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对废水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5倍的罚款,即处以罚款9500元。
(记者黄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