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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提供拆迁假证明 街道管委会副书记犯滥用职权罪受审

    时间:2018-02-02 16:14:12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巢湖半汤街道街区中心管委会一副书记,明知两拆迁户提供虚假材料,仍然为他们提供虚假证明,使两户共虚增安置人口10人,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近日,巢湖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判决。

    50多岁的吴某某任职巢湖半汤街道街区中心管委会委员、副书记期间,协助半汤街道旧屋、庙后两村的拆迁工作。吴某某供述称,她被抽调负责庙后村村民拆迁协调、联系工作。庙后村有两户:一户实际人口3人,另一户实际人口4人。但这两户以房屋面积大、安置人口少为由,要求增加安置面积,不然不拆。

    其中一户让吴某某开一份关于安置人口的虚假证明,另一户也让吴某某在一份虚假证明上签字,如果不开虚假证明或者不签字的话,与这两户的谈判工作很难做。吴某某就开了虚假证明,两户共虚增安置人口10人。经核定,因吴某某滥用职权行为,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5万余元。

    吴某某的辩护人认为,吴某某一贯表现良好,该行为是为了拆迁工作的开展,社会危害性较小。案发后,吴某某主动弥补经济损失一万元。半汤街道办事处提供一份证明,证实吴某某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行为是为了完成工作任务,请求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巢湖市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某身为基层组织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55万余元,构成滥用职权罪。吴某某自首,是初犯,可从轻处罚。鉴于吴某某表现一贯良好,本次犯罪是在协助拆迁工作中实施,本人未从中徇私和谋利,主观恶性不深。近日,经巢湖市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一审判决,吴某某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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