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急需回笼周转资金的开发商认为公积金贷款流程繁琐、回款太慢,更愿意购房者付全款或使用商业贷款。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要知道炒房者基本上是采用全款购房,拒绝公积金贷款也就是相当于变相支持炒房。”市房地产管理局有关工作人员说。
《通知》要求,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应享有与一次性付款或其他付款方式的同等权利;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请预售许可前,需提供不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并在楼盘销售现场予以公示。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取得预售许可后,应及时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公积金贷款准入手续。
此外,市房地产管理局将积极配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监管部门依法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损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将暂停其项目的网上签约和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资金拨付等业务,将其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而企业信用不好,就有可能在拿地等方面受到限制,最终将被逐出我市房地产市场。(记者储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