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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羡慕 业委会给业主发16万“年终奖”

    时间:2018-01-30 16:19:5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居民正在看通知。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经业委会表决通过,决定按每户壹百元(100元)购物卡的方式将收回公共收益发放给广大业主……”近日,合肥经开区翠微苑小区的居民们收到了这样一个通知,业主委员会给业主发福利,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该小区业主委员会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将小区公共商铺收回,并拿回了49万元的收益。

    三年曲折,终拿回公共商铺租赁权

    1月26日下午,翠微苑小区业委会主任张华向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介绍,该小区2015年成立业主委员会,“我们发现开发商2007年就将公共商铺1135低价租给了别人,但这是属于业主共同受益的。”为此,业委会便与多方调解,希望将此部分商铺归还给全体业主,“跟开发商打了20多场官司,经历了3年时间,终于拿回了这一块公共商铺,一共拿到49万元房租收益。”

    钱到位后,业委会商议如何支出,“其中大部分用来支付3年来的律师费,还剩下19万元,我们决定发给广大业主。”翠微苑共有1624户居民,每户100元(购物卡),共发了16万。“通知贴出来后,也没有业主提出异议。”

    为什么想到要给业主发钱,张华表示,这是觉得大家3年来的努力和支持都不容易,“所以想给大家发一点,一起高兴高兴。”对于后期的公共收益,张华表示,“因为小区已有10年之久,内部硬件设施已经老旧,我们会将收益投入到小区建设里,每一笔也都会公示。”

    业主大赞:“业委会好任性,我喜欢”

    “我觉得挺好的,业委会能为我们争取福利。”小区业主许先生表示,很喜欢业委会这样的处理方式,让广大业主看到了成绩。记者也随机采访了部分市民,“我觉得很不错,拿出其中一部分给大家,就是图一个开心。”市民吴先生听到这个消息后,直呼:“这个业委会好任性,我喜欢。”

    “一般来说,经营性收入的专项资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养护。”安徽工商职业学院社区管理专业负责人郭雪峰表示,从小区的长远利益来看,这笔资金最好建立专门的账户,用于小区环境的改善、设备设施的维修、保养。小区的环境好了,居民自然就会满意,“我个人不太赞成把资金以福利形式发放给业主,如果真的资金很宽裕,可以用作其他方面的话,可以用做居民活动,丰富小区文化生活,也能增强居民的归属感。”(记者夏海霞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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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江淮晨报、江淮网记者了解,截至2017年年底,合肥已有近600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有了自己的“大管家”。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等。

    一个小区的业委会成立后,小区的公共部分收益便会归入业委会来管理,这部分钱到底该如何使用,也是很多业主委员会讨论的话题,像翠微苑小区这样直接发福利的不多见。

    瑶海区家天下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商金表示,该小区每年公共部分收益在20万-30万元,“当年铜陵路高架改造时,因为占用了小区公共部分,给了49万元的补助。”这部分资金,该业委会2017年用了20多万元做了消防设施改造,2018年的主要方向是用一笔钱来做小区监控全覆盖,“后期还有电动车停放区的充电桩建设。”目前,该小区的公共收益余额在60万-70万元,“每用一笔钱,我们都会给小区居民公示。”至于有没有考虑将钱发放给业主,商金表示,“小区需要完善的地方很多,我们暂时不考虑,其实绝大多数业委会也都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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