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 健全机制 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 健全机制 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时间:2018-01-09 19:17:01  来源:江淮晨报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地方立法如何结合城市的特色、需求,从而更好、更有针对性进行制度设计?合肥立法项目如何筛选,立法过程如何保障科学民主?1月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了解到,2013年以来,法工委协助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5部,修改、修订8部,废止1部。为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合肥市先后健全立法征询机制,屡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立法通过论证、公开意见征集等方式兼顾各方诉求。

    立法结合合肥特色:做出制度设计推动城市发展

    “立法工作要围绕党委的中心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决策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为了贯彻市委关于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精神,法工委会同有关部门,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制定《合肥市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条例》和修订《合肥市优化投资环境条例》工作,针对解决当前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提升经济发展竞争力、优化合肥市投资环境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同时,也把市委的决策落实在地方法规中,实现了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相结合。

    在制定和修订法规时,也充分结合地方特色。“针对合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做出制度设计,推动城市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修订《合肥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中,根据城市发展现状,将部分建制镇的绿化管理纳入其中,扩大了适用范围;对因城市建设需要调整绿线的,应当落实新的规划绿地。为加快生态园林和森林城市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也维护了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立法最终落点在民生:健全立法征询机制立法更接地气

    立法的最终落点是“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种种社会问题以及对老年人养老服务等,都亟待通过立法加以解决和规范。在制定《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时,法工委就结合了合肥的成熟做法,明确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规定了基本公共服务的内容及特别政策,规范了居家养老各个方面的职责,特别是强化了各级政府包括街道、社区、居、村的职责,“打通了居家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供了法制保障。

    供水安全是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在修订《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时,法工委首先组织了立法后评估,针对农村供水,特别是二次供水设施的供水收费、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和维护、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等方面作了重新规范。为顺应环境保护形势发展需要,加强对环境的保护,在修改《合肥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中,充分运用评估结果,重新划定禁放和限放的区域,完善管理机制及措施,使法规更加务实管用。

    此外,法工委还制定了一套工作办法,对立法联系点的基本任务、管理方式、人员配备、组织保障等进行了明确,健全了立法征询机制,反映基层立法意愿,使地方立法更“接地气”。

    保障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通过论证等方式兼顾各方诉求

    “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是实现良法的必由途径。”上述负责人告诉记者,多年来,法工委在法规的制定或修改中,都努力践行这一指导思想,使每一部法规都能符合实际、利于执行。“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相关工作机构的审查意见以及委托第三方进行立法后评估的成果作为修改法规的主要依据,体现立法的权威性。”

    在立法过程中,召开专家论证会,邀请法学专家、律师、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论证,有的法规邀请法学专家参与起草,提高立法决策的科学化。通过网络、报纸、征求意见函、座谈会等方式,全方位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部门、街道、企业、开发园区、公民等方面的意见,努力兼顾各方的诉求,着力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立法的民主性。通过向县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工作联系点征求意见,不断拓宽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参与地方立法的渠道,努力使地方立法的过程真正成为代表民意、反映民情、集中民智的实践活动。

    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引入第三方介入提高评估公正性

    值得一提的是,合肥自2012年以来,还屡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这也是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的新探索。通常,立法后评估由市人大常委会牵头主导、相关部门参与、引入第三方介入的模式,有效地保证了评估工作的权威性、公正性和公信度。

    “法工委先后组织了对《合肥市科技进步条例》、《合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开展立法后评估的探索。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地的经验,起草了《合肥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评估办法》并经常委会通过,对立法后评估的原则、评估主体、组织机构、评估对象、评估内容、评估程序、评估报告及应用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依据该办法,法工委又组织开展了对《合肥市城市供水条例》等3部法规的立法后评估,充分了解法规实施情况和立法质量,并将评估成果提交常委会审议,为法规的修改完善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从实践中总结经验并用以指导之后的工作,实现了工作方法的创新。(记者于巧妮通讯员陈立)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