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安徽新闻 > 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有专职安保人员
  • 中小学、幼儿园都要有专职安保人员

    时间:2018-01-09 18:36:56  来源:新安晚报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新安晚报报道,今后,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我省的每所中小学、幼儿园都要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学校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制止和依法查处欺凌、暴力行为。

    关键词:安全区域

    校门口两侧200米内禁摆食品摊

    实施意见提出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在安全区域内,禁止新建对环境造成污染的企业、设施;学校门口两侧200米范围内不得确定为食品摊贩经营活动区域;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止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营业性电子游戏场所、彩票专营场所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禁止设立存在安全隐患的场所等。

    同时,在安全区域内,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安全感。公安交管部门则要加强交通秩序管理,完善交通管理设施,在有条件的学校门口探索设立“接送港湾”和“即停即走”通道。

      关键词:安保队伍

    每所学校都要配专职安保人员

    根据要求,学校要建立专、兼职结合的安保队伍。学校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实际和需要,配备必要的安全保卫力量。

    除学生人数较少的学校外,每所学校应当至少有1名专职安全保卫人员或者受过专门培训的安全管理人员。地方人民政府、有条件的学校可以以购买服务等方式,将校园安全保卫工作交由专门保安服务公司负责。学校要与社区、家长合作,在教育、公安等部门的指导下积极建立学校安全保卫志愿者队伍,在上下学时段维护学校及校门口秩序。寄宿制学校要根据需要配备宿舍管理人员。

    关键词:安全教育

    增加反欺凌反暴力等教育内容

    校园欺凌时有发生,为预防这一情况,实施意见提出,要在教育中适当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为、防范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行为等内容。

    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早期发现、预防以及应对的指导手册,建立专项报告和统计分析机制。学校则要设立学生求助电话和联系人,及早发现、及时干预、制止和依法查处欺凌、暴力行为。

    对有一般不良行为、暴力行为的学生,探索建立由校园警务室民警或者担任法治副校长、辅导员的民警实施训诫的制度;对实施暴力欺凌情节严重、涉嫌违法犯罪的学生,公安、司法机关要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关爱又严管的原则,指定专门机构或者专门人员依法处理,特别是对犯罪性质和情节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必须坚决依法惩处,形成积极正面的教育作用。网络管理部门如果发现通过网络传播的欺凌或者校园暴力事件,要及时予以管控并通报相关部门。

    关键词:打击犯罪

    对性骚扰性侵害等行为零容忍

    实施意见明确,严厉打击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对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要依法坚决处置、严厉打击,实行专案专人负责制度。

    此外,建立学校周边治安形势研判预警机制,对涉及学校和学生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犯罪团伙,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防止发展蔓延。教育部门要健全学校对未成年学生权利的保护制度,对体罚、性骚扰、性侵害等侵害学生人身健康的违法犯罪行为,要建立零容忍制度,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从严问责,应当追究法律责任的,要协同配合公安、司法机关严格依法惩处。

    关键词:风险分担

    学校举办者要购买校方责任险

    我省将建立多元化的事故风险分担机制。学校举办者应当按规定为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其他学校投保校方责任险的费用,由各地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与学生利益密切相关的食品安全、校外实习、体育运动伤害和校方无过失责任等领域的责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化解学校安全风险方面的功能作用。保险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及学校的保险业务的监督和管理,会同教育部门依法规范保险公司与学校的合作,严禁以学校名义指定学生购买或者向学生直接推销保险产品。

    (新安晚报安徽网大皖客户端记者姚一鸣)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