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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生产烟丝 竟然还聘请专业技术人员

    时间:2017-12-26 17:04:21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阜阳新闻网报道,有人负责生产,有人负责销售,有人负责财务,还专门聘请了技术人员……

    这个看似正规的工厂,其实干的是见不得人的“勾当”――非法生产烟丝,并销售给外地生产假烟的不法商家。近日,这伙人落了网,13人被处理,警方查处涉案财物价值1150多万元。

    今年9月,福建男子吴某等人来到太和,伙同太和县本地的吕某、陈某、刘某、刘某某等人在三堂镇某村,私设一烟草加工厂。

    几个月来,他们大批量生产卷烟烟丝,多次销给外地某生产假烟的不法商家。

    几人分工明确:吴某负责总体的生产销售;吕某主要负责生产,雇佣当地村民干活;陈某负责财务以及工人工资的发放等;刘某负责接车运输。

    此外,为了保证烟丝的质量,他们还聘请方某、张某等专业技术人员,监管整个生产加工流程。

    接到群众举报后,阜阳警方指令太和警方对这个加工厂进行调查。

    近日,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警方查明了几人的上述作案过程。

    此外,民警进一步侦查还发现,刘某某并不直接参与烟草工厂的生产活动,却定期分钱,涉嫌非法投资。

    在掌握大量证据后,市公安局组织警力收网。在烟草执法部门的配合下,警方现场抓获吴某等涉案人员43名,捣毁窝点3处,查扣大型烟草制假设备5组和大型锅炉1台,缴获烟叶原料70.1吨、烟丝28.4吨、烟梗8.1吨、烟末7.6吨,涉案价值1150多万元。

    目前,警方已经对涉案的13人采取强制措施,其中,吴某等12人已被刑事拘留,另1名嫌疑人被监视居住。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按照相关法律,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无生产许可证、批发许可证、零售许可证,而生产、批发、零售烟草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规定定罪处罚: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曾因非法经营烟草制品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的,非法经营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此外,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应认定为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直接参与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烟草制品或者销售假冒烟用注册商标的烟草制品或者直接参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并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提供房屋、场地、设备、车辆、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技术等设施和条件,用于帮助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假冒伪劣烟草制品、非法经营烟草制品的等。(记者 陈传坤 通讯员 张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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