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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芜湖工商局发布“双十二”消费提示

    时间:2017-12-12 15:53:20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中安在线讯 据芜湖新闻网报道, 今年11月11日至11月30日期间,芜湖市工商局通过12315网络平台等渠道共收到投诉180件,其中关于网络购物方面的投诉共140余件。针对“双十一”后的投诉情况,芜湖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双12网购时应在以下五个方面多注意,理性、文明消费,警惕消费陷阱。

    一是网购须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消费者务必选择正规、有资质认证的电商平台及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如发现包装简陋、质量较差,细细查看甚至发现无产品信息、洗涤标示、生产及保质日期等,消费者可以拒绝签收后与卖家联系。

    二是下单前须看清促销规则。从“双11”的投诉中发现,许多消费者因没留意网站公示的促销活动条款、售后规则等内容导致事后与商家发生争议。因此,消费者网购下单前,应仔细阅读商品详情、无理由退货范围、红包、消费积分和优惠券使用规则、退货退款方式及运费政策等,以免日后发生损失或纠纷。

    三是保存好各类交易证据。交易证据包括交易商品编号、商品图片和介绍、交易时间以及与卖家的聊天记录等,消费者可通过电子截图、电子摄录、纸质打印等方式留存,并向商家索要发票。尤其是有的消费者利用促销、低价打折活动会购买些不常用、反季或囤积商品,如果长时间不使用或后期发现问题,容易发生消费纠纷。

    四是注意7天无理由退货的时效和条件。“7天”是指消费者签收之时起7天内发起的退货,若签收只有日期没有具体时间,就从签收之日起7天内发起,在购买承诺7天无理由退货服务商品时,一定要询问清楚退货时运费由谁承担,避免在退换货过程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五是要有延迟收货心理预期。活动后商品交易量激增,常会因包裹滞留、快递延迟等问题引起消费者投诉。建议消费者购买生鲜、急需品时尽量避开网购高峰,付款后密切关注物流信息,一旦长时间未收到商品,要留意交易系统自动打款时间,及时与商家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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