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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头车拖带摔伤辅警司机被判妨害公务罪

    时间:2017-11-21 16:42:17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闫效祖 张剑  编辑:完颜华杰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陈某某开“黑头车”在合肥南站拉客,一名辅警上前制止,要求他出示营运证件,然而,陈某某开车加速强行驶离,扒在车门位置的辅警被拖带出数米,随后倒地摔成骨折。昨日,此案在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庭审现场,关于陈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妨害公务罪成为焦点。

    违章拉客辅警查证被拖行摔骨折

    陈某某今年40多岁,定远县人。其驾驶黑色桑塔纳拉客,但其车辆并没有营运资质。今年5月份,陈某某两次因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合肥铁路公安处合肥南站派出所治安处罚100元,但是处罚后陈某某仍然不思悔改。

    今年7月17日18时58分许,陈某某再次驾车在合肥南站西落客平台违章拉客。合肥铁路公安处交通警察支队合肥大队交通辅警李士伟发现后,通过微信群向当班民警汇报,随后上前制止,并要求陈某某出示相关证件。陈某某拒不出示并强行驾车驶离现场,李士伟被车身拖带数米后倒地摔伤,造成左侧桡骨小头骨折,面部、右前臂、左手背多处软组织损伤。经鉴定,李士伟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从监控可以看到,当时李士伟是在轿车驾驶室车门位置让陈某某出示证件,突然轿车一个加速,李士伟扒在车门被拖带,随后重重地摔在地上,此时,轿车未停车而是驶离了现场。

    9月4日,陈某某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询问。

    辅警受伤司机是否为妨害公务罪?

    检方认为,陈某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应当以妨害公务罪追究刑事责任。

    陈某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痛哭着向李士伟表示道歉。

    陈某某的辩护人认为,辅警是公安机关为弥补警力不足,经过一定程序聘用的辅助人员,所以辅警显然不具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性质,鉴于受害人构成轻伤二级,所以陈某某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罪,而不是妨害公务罪。

    公诉人称,李士伟虽然是辅警,但是证据表明,他当天是基于当班民警的安排去执行公务,李士伟的行为应与当班民警的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他的行为是民警职务的派生,因此陈某某的行为是对当班民警公务的妨害,是对公共秩序的一种妨害。

    妨害公务司机被判六个月有期徒刑

    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以暴力袭击正在人民警察指挥和监督下劝阻纠正其违章行为的交通辅警,并致辅警轻伤二级,构成妨害公务罪。陈某某在接到公安电话通知的情形下,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案发后,陈某某主动给予李士伟七千元的经济赔偿。

    据此,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当庭判决,陈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闫效祖张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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