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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重要河流湖泊全部设立市级河长

    时间:2017-11-15 15:48:06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余佼佼  编辑:程旋

      中安在线讯 据江淮晨报报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快水污染防治,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记者从环保部门了解到,合肥市今年全面建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覆盖全市河流、湖泊、水库、渠道、塘坝等,确保所有水面都能得到有效管护。

    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制体系,具体来说,全市境内巢湖、南淝河、派河、杭埠河、丰乐河、十五里河、裕溪河、兆河、白石天河、柘皋河、双桥河、塘西河、滁河、董铺水库、大房郢水库、淠河总干渠、滁河干渠设立市级河长,由市级负责同志担任。

    每个市级河长都要确定一个责任单位协助开展工作,该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时担任“副河长”。各县(市)区、开发区也要设立本级总河长、副总河长。

    河长要做的事情就是河湖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

    以水生态修复为例,要求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规划的基础上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退渔还湖。加强中小河流治理,拆除清理堵坝、坝埂等阻水障碍,打通“断头河”,拓宽“卡脖河”,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严格控制河道“裁弯取直”,维护河道自由生态。

    而且,县市(开发区)还要定期组织开展河湖资源现状调查,进行河湖“体检”健康评估并定期公告。对行政区域内的重要河湖,要拟定和公布保护名录,划定保护红线,防止河湖水域萎缩,河道断面、湖泊容积减少和水质恶化。

    据透露,合肥市还在推动出台《巢湖流域管理条例》,完善涉河建设项目管理、水域和岸线保护等制度体系,完善丰乐河、滁河等全面禁砂制度建设。

    那么四级“河长制”可以做到什么?目标是,合肥到2020年,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取排水管理更加规范严格,保持现状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32.42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8%、19%。

    同时,2017年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巢湖全湖维持轻度富营养状态并有所好转,营养状态指数不超过55;西半湖好转为轻度富营养,营养状态指数不超过60;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III类。

    到2030年,全市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5%以上,市区及各县县城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生态得到有效恢复,逐步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管理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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