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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肥轨道交通1、2号线安全保护区设置方案正式公布

    时间:2017-11-03 16:02:24  来源:中安在线  作者: 檀美玲   编辑:王腾飞

    中安在线讯 10月28日,某城市地铁9号线隧道管片因附近小区违规作业导致涌泥,当时,隧道内列车正在高速行驶,幸亏工作人员及时发现处置,才避免了隧道进一步损伤的发生。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为防止此类事件的发生,保障轨道交通设施设备及线路安全运营,切实维护广大市民、乘客生命财产安全。11月2日,合肥市轨道交通公司正式发布《轨道交通1、2号线安全保护区设置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了轨道交通1、2号线影响保护区及严格保护区的具体范围。

    据了解,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是为保障城市轨道交通安全建设和运营,在城市轨道交通沿线设立的保护区域。合肥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分为影响保护区和严格保护区,其范围包括地下、地表和地上。

    其中,影响保护区包括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50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30米内。

    严格保护区包括范围包括:地下车站(含地下通道)、隧道结构周边外侧15米内;高架车站、地面车站以及线路外边线外侧15米内;车站出入口、通风亭、变电站、跟随所、冷却塔等建(构)筑物、设备外边线外侧以及控制中心、车辆基地建筑结构外边线外侧10米内;城市轨道交通高压电缆沟、架空线等供电设施以及室外给排水设施(含排水检查井、给水水表井、化粪池、消火栓、水泵接合器、给排水管道及阀门等)水平投影外侧3米内。

    根据《方案》,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在安全保护区内城市轨道交通设施易遭破坏或者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区域设置边界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移动边界标志。在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新建、改扩建或者拆除建(构)筑物、打井、钻探、取土、挖沙等作业活动,除应急抢险外,应征得城市轨道交通经营单位书面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组织实施。

    此外,任何违反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相关规定的施工、作业等行为,都将受到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

    据了解,《方案》的发布进一步加强了合肥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管理,避免在轨道交通沿线保护区内施工、作业可能对轨道交通线路隧道、结构、建筑物、车站、设备、设施等相关行车设备设施造成安全隐患和损坏。(记者 檀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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