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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滥伐树木217棵 69岁老汉被判刑

    时间:2017-10-16 16:55:35  来源:  作者:姚大盛  编辑:唐娜

    中安在线讯 据黄山在线报道,现年69岁老汉黄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竟请人帮忙2次砍伐原本就存在林权争议山场的217棵杉木。近日,由祁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黄某滥伐林木案审结,被告人黄某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千六百元;其违法所得3900元及滥伐的立木蓄积为12.8335立方米的杉木,由扣押机关祁门县森林公安局依法处理。

    2016年2月,祁门县老汉黄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持自家的油锯并请村民程某帮忙,进入与其他村民存在林权争议的土名叫“林充头”山场。黄某为主砍伐,程某帮忙,擅自采伐杉树50株,造材后予以出售。2016年6月,黄某依旧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形下,再次持油锯并请村民程某帮忙,到该山场砍伐杉树167株。不料,该批木材尚未出售便东窗事发。

    此后,经祁门县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检验,黄某在“林充头”山场采伐杉木立木蓄积共计16.511立方米。期间,黄某退出违法所得3500元,与涉案立木蓄积12.8335立方米的杉木,由祁门县森林公安局依法扣押在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违反森林法规定,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擅自采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鉴于黄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从轻处罚。加之其已退出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遂根据该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姚大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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