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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八条”――优化营商环境靓丽名片

    时间:2019-04-11 18:52:39  来源:北方网  作者:

    魅力天津 拥抱世界

    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天津市出台了《关于营造企业家创业发展良好环境的规定》,即“天津八条”。从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依法保护企业家自主经营权、促进企业家公平竞争诚信经营、激发企业家创新创业活力、完善企业家激励机制、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优化对企业家的服务、培育优秀企业家队伍等八个方面,凝聚广大企业家的智慧力量,为企业家在津来津发展厚植沃土。

    据介绍,2017年11月16日,出台的《规定》要求依法清理和规范企业办理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需由中介机构出具的要件,加强对中介机构提供行政许可要件的规范管理和评价考核。全面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凡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有关标准下限执行,地方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记者了解到,“天津八条”规定:企业研发平台升级为国家级的,给予50万元至100万元专项资金补贴。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实施重大创新项目、创新平台建设,分别给予最高500万元和300万元科技资金补助;对市科技领军企业和领军培育企业的企业家,按当年综合贡献给予奖励。诺贝尔奖获得者、国内外院士在津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最高10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长江学者、国家“千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高端科技人才,在津创办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型企业并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的,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补助。

    为推动“天津八条”落实,天津滨海新区、宁河区、武清区、静海区、宝坻区、蓟州区纷纷出台政策措施,畅通企业办事信息渠道,当好优质高效服务的“店小二”。

    “天津八条”落地实施以来,在全市形成了重商、亲商、悦商的浓厚氛围,筑就了企业创新发展的“黄金时代”,激发了企业家在津投资创业的满腔热情。(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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