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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市消保委打造消费维权宣传2.0版

    时间:2017-03-27 20:12:24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

      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主动适应消费发展的新变化,积极回应消费需求的新期盼,大胆探索消费维权新闻传播的新形式,构建“四位一体”新闻宣传网络,打造系列宣传品牌,使消费维权新闻宣传从“平面式”传播向全方位“立体化”转变,实现新闻宣传体系网络化、渠道多样化、方式社会化的目标。

      2016年,上海市消保委举行“月月3・15”新闻通气会13次,相关报道及网络转发累计23000余篇;发布综合或单项消费投诉分析报告10期,披露典型侵权案例18个;制作“微访谈”视频专题宣传节目4期;官网累计点击量超过165万次,微信、微博平台累计发布维权新闻、消费知识、调研成果、预警信息等资讯近450篇。一连串的数字,让消保委成为消费者家喻户晓的“娘家人”。

      打造全媒体发布机制

      建立“月月新闻通气会”

      适应媒体传播新形势新要求,认识新媒体、善用新媒体、传播好声音,是全媒体时代消费维权新闻宣传工作面临的一项新课题。为此,上海市消保委注重新兴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和作用,着手新闻宣传方式和渠道创新,打造消费维权“立体宣传牌”,让不同群体的消费者在各种传播媒介和传播途径中都能获取消费维权信息。

      一是打通信息传播通路。积极顺应全媒体时代的传播规律,打通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及视频直播等信息传播通路,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有效融合,在信息传播的效果和渠道上,实现最大范围的覆盖。

      二是构建多元发布平台。为顺应消费发展的新变化,及时传达消费维权最强音,上海市消保委建立了“月月3・15”新闻通气会制度,并以此为切入点,构建包括发布会、约谈、现场体察等形式为主的多样化信息发布平台。综合运用约谈、点评、劝谕、披露等方法,邀请全媒体参与跟踪,有力推动了房产中介、手机异常关机、网络游戏“霸王条款”等一批制度的完善和群体投诉的处理。吸引了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解放日报、上海电视台、上海发布等30多家主流媒体的关注,人民网、看看新闻网等网络媒体均全程进行现场视频直播,扩大了影响力,放大了效果。

      三是量身定制传播方案。根据工作项目度身定做全媒体传播方案,针对不同的工作内容,选择合适的平台与合适的途径进行发布,形成梯度推送,从而达到信息传播的冲击波效应,实现发布内容传播效果的最大化。上海市消保委注重发挥不同媒体的传播优势,共选题目、同商内容、量身定制专栏专题,与主流媒体深入合作,解析公众普遍关心的消费热点和维权难点,跟踪报道涉及网络购物、金融消费、汽车销售与服务等方面发生的侵权案例,揭露消费欺诈,防范消费陷阱。

      生产消费者关注的内容

      “网红我来评”消费评测

      伴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新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新方式。上海市消保委探索从消费维权新闻的传播者到消费信息内容的生产者的思路转变,从消费者需求出发,从新媒体传播中的消费热点入手,生产消费者关注的内容,建立起新旧融合、内外整合、多方联动的全媒体宣传格局。

      当下,“网红”成为消费热词,在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的推动下,不少被贴上“网红”标签的商品也随之成为了消费者眼中的“香饽饽”。然而,巨大的商业利益驱动下,“网红”存在夸大宣传、故意误导等众多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为打破“朋友圈”式的“网红”商品传播方式,帮助消费者正确认识“网红”商品,上海市消保委创新开展“网红我来评”系列体验式消费评测,建立消费评测体系,借助全媒体跟踪发布,用权威专业数据打破商业机构自评自吹的评价模式。

      2016年中秋节前夕,沪上月饼市场异常活跃,各种传统品牌的鲜肉月饼以及当下很多“网红”月饼充斥市场。上海市消保委组织食品营养、检测、烘焙、消费等方面专家以及消费者代表、媒体代表四十余人,对上海18家知名鲜肉月饼进行评测。2016年11月,上海市消保委召开2016年糖炒栗子评测会,邀请食品质量监督、食品协会等方面的专家、消费者代表和媒体代表共50余人,对上海37家糖炒栗子进行现场评测。

      测评的公开透明吸引了媒体的广泛关注,各大主流媒体予以专题报道,放大社会监督的结果,拓展和丰富了消费维权信息传播的渠道和方式。此外,“网红我来评”消费评测在公布结果的同时也配合发布消费提示,以推进社会监督与消费指引一体化,为消费者选购时令热门商品提供参考,调动了消费者参与维权的积极性,又宣传推广了上海传统、时令美食,广获媒体与社会关注和好评。

      链结消费者新纽带

      打造微信公众平台

      伴随着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新媒体传播平台日新月异,以传统媒体发布、现场咨询活动为代表的消费维权信息传播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消费者获取信息的需求。

      近年来,上海市消保委积极拓展自有新媒体互动平台,在维权宣传官网、微博的基础上开设微信公众平台。消费者可通过关注微信公众号,第一时间获维权新闻、消费知识、调研成果、预警信息,留言发布消费观点,拉近了与消保委之间的距离。

      通过构建信息发布新平台,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发声,对消费领域新业态新模式迅速反应,为消费者提供专业的、有价值的消费信息。

      向特定人群精准推送

      开展“关爱老人 理性消费”主题宣传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消费市场中出现众多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汽车、银行、保健品等重点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象日益突出。上海市消保委注重分析投诉大数据,选择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消费教育宣传,精准推送消费维权信息,深层次保障消费者权益。

      2016年,针对老年消费群体特点,上海市消保委深入开展相关消费知识和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帮助老年人提高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防范保健食品、保健器械等营销陷阱。

      与以往“口号式”宣传不同,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市工商局共同拍摄防范保健品营销陷阱的公益广告片,以“微电影”的叙事手法,讲述了一位老人从深陷保健品营销陷阱,到转变生活方式、重塑健康理念,呼吁全社会关爱老年人的身心健康。

      为打造体现上海特色、市民容易接受的宣传片,邀请著名表演艺术家杜冶秋、冯庆龄倾力加盟,全国人大代表、上海著名主持人曹可凡鼎力代言,并选取上海特色的拍摄场地,更加贴近百姓生活。

      为形成全方位立体传播效果,上海市消保委联合主流媒体推出宣传专题,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揭露消费陷阱。“防范保健品营销陷阱”四格漫画,制作flash微视频,已在全市楼宇、地铁及公交车上以每天60频次播放,时长已达13.77万小时。编辑印刷相关内容的宣传海报1.2万张,向全市各社区消费维权联络点及居民区发送《保健食品消费指导手册》12.37万本。(解放日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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