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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物业员工合伙偷楼内电表监控探头 结果锒铛入狱

    时间:2018-08-09 20:07:26  来源:看看新闻网  作者:宣克炅

    原标题:物业员工合伙偷楼内电表监控探头结果锒铛入狱

    身为物业工作人员,却伸出贼手实施偷盗。今年年初,青浦区一小区物业经理伙同物业员工及朋友,三人合伙盗窃了小区隔壁工地的摄像头及电表。偷盗时摄像头都在正常使用中,故三人的作案过程被全程记录。

    犯罪嫌疑人陈某是青浦区一小区的物业经理,上海人,今年55岁;犯罪嫌疑人赵某是他的员工,广西来沪,今年40岁。与二人合伙盗窃、第三名嫌疑人陆某是陈某的朋友,今年57岁。

    2018年2月18日,三人外出游玩时路过了小区附近的工地,看见工地内有摄像头,且周围无人看守。经理陈某和员工赵某想起自己的小区刚好坏了几个摄像头和电表,心起歹念。

    当晚7点20分前后,三人一起前往工地,盗窃数个正在使用中的摄像头及电表,总盗窃金额达8000人民币。监控中,三人大摇大摆地走进了工地的二层小办公楼内,从第一个摄像头开始一路偷了7、8个,越偷越熟练。他们没有想到的是:自己偷的摄像头已将三人的行径全部记录了下来。


    嫌疑人赵某供述,当时自己以为这个地方已经被废弃,摄像头和电表都是没人要的了。三人也不确定当时摄像头是好是坏,误以为已经不再工作。犯罪嫌疑人赵某:“他说看看那个摄像头是好的还是坏的,是好的话,我们小区不是缺几个摄像头吗,坏了嘛不是,我们把这个安装上,问我可以吗。我说不可以吧,不一样吧,陈某说一样的。他说你去吧,你上去摘下来吧。我说这可以吗,他说可以的,他说没人要了。”


    “我说这电表咱不要了吧,要了几个摄像头就够了,他说正好他们小区里也缺几个电表,把这几个电表摘了回去吧。”检察官介绍,案发现场是一个拆迁工地,但是他盗窃的现场是在拆迁工地里面一个二层的办公楼的走廊里面,在这个办公楼所有的房间都是密闭正在使用的,包括电灯、摄像头、电表都在使用过程当中。因此,现场摄像头也是把二人盗窃摄像头的整个经过都是完整的记录了下来。

    据嫌疑人赵某的供述,作案所用的螺丝刀、老虎钳、木梯等作案工具都是在工地现场找到的,工地的两层办公楼的入口也是门户大开,无人看守,一切都巧的好像是天意。 


    犯罪嫌疑人赵某辩解:“就是这个铁门吧它是大敞开的,它敞开的我才知道里面没有人,什么人也没有。我们之前来没有踩过点对,临时起意就偷了。我其实也不会拆电表摄像头这些东西,他们看了那个上头有那个接头,后来就那么一拧,这么一拿就下来了。现场有一个老虎钳一个螺丝刀,生锈的,正好就是偷东西的工具就在边上,我们就是路过看到了想去偷。”


    一切都好像是刻意安排好的一样,工具也有、人却没有、又正好经过。检察官介绍,小区物业都有采购专款,专门用于替换坏损的小区设备,可是犯案三人为了非法牟利,没有采用合法手段采购损坏设备。嫌疑人赵某称,当时临近年关,小偷猖狂,她和经理想着摘几个摄像头回去装上,能防止小偷进入小区偷盗,却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让自己成了小偷。


    犯罪嫌疑人赵某:“摘两个回去安装上。这不是过年了吗,说小偷多了,安上摄像头就能发现如果有小偷进去。”陈某伙同小区的另外一名物业员工赵某,为了非法谋利,没有通过正常渠道去采购摄像头,而是到了该小区隔壁的一个工地,将其他单位正在使用的摄像头以及电表等物私自盗窃回自己工作的小区之内,以便将来使用。

    最终经过鉴定,总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8000余元,按照我国刑法规定,盗窃数额8000余元属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情形,应当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小区物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因贪图小利而触犯法律。


    “小区的物业人员还是要遵守法律规定,通过正常的途径进行采购。如果碰到一些可能涉及无主的财物,最好还是通过正方的法规途径进行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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