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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 将为全上海的美术馆立规范画红线

    时间:2018-05-30 15:44:43  来源:新民晚报  作者:乐梦融

    原标题:注意!这个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为全上海的美术馆立规范画红线

    随着2017年上海市民营美术馆掀起的一波开张潮,上海美术馆事业进入了跨越式发展,美术馆数量和硬件条件已与纽约、伦敦等国际文化大都市看齐,在国内位居第一。

    6月1日起,由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制定的《上海市美术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将于全市范围内推行,意味着全市美术馆有了指引方向的白皮书。这也是全国出台的第一个省级美术馆行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在提纲挈领的同时,画出一条条红线,加强美术馆的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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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中华艺术宫资料图新民晚报记者徐程摄

    界定了“美术馆”的构成

    中国已经拥有了《文物保护法》和《博物馆条例》,美术馆作为艺术类博物馆分类中的一大类,为什么有必要单独为它制定一部地方性法规呢?

    颁布《办法》的上海市文广局回应,从国际惯例看,美术馆是艺术类博物馆,但从我国实际情况看,美术馆起步较晚,发展较不平衡,与博物馆相比,其展览、收藏、研究等业务具有特殊性。因此,我国的美术馆和博物馆管理是各成体系的。上海出台《办法》,背景就是本地美术馆发展迅速,原有政策法规已经不能满足当下需要,对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要有及时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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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上海博物馆举办泰特不列颠美术馆珍藏展资料图新民晚报记者郭新洋摄

    《办法》对“美术馆”做出明确界定。第二条指出美术馆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内容、功能、程序和性质。内容主要是近现代以来的造型艺术;功能是收藏、研究、展览、公共教育、文化交流等;程序是经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登记并面向公众开放;性质是非营利性机构。条款表达了《办法》的适用范围,填补美术馆定性定义的空白,为《办法》的贯彻执行奠定了基础。

    目前,中国的美术馆包括了国有和非国有两个类型,美术馆是否利用国有资产设立是评判标准。这部《办法》对两种类型的美术馆是一视同仁的,同时具备约束与指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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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刘海粟美术馆资料图杨建正摄

    为热闹后的隐忧早做打算

    仅在2017年,上海就诞生了复星艺术中心、苏宁、宝龙、明珠、昊等多家有影响力的民营美术馆。在运营之初就,各家美术馆举办的展览高潮迭起,创始人不吝啬地拿出藏品投入到运营的美术馆中。不过,专家指出,上海民营美术馆迅猛发展,但如何保证可持续性运营,是否具备源源不断的财力是他们面临的最大挑战。目前,民营美术馆占据了本市美术馆总数的三分之二,占比在上海市美术馆行业的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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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复星艺术中心资料图新民晚报首席记者刘歆摄

    据了解,上海乃至中国的民营美术馆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以地产公司主导派;第二类是以金融公司系统类为主导;第三类是私人藏家掌舵型。据Larry's list和雅昌艺术市场监测中心共同推出的《全球私人美术馆报告》统计,近六成私人美术馆每年的运营费用在25-100万美元之间,89%的美术馆创建人称,自己的财力才是支持美术馆持续运营的动力。

    上海美术家协会主席李向阳指出,尤其是民营美术馆的创设如雨后春笋,背后有财团老板的主导。“玩得不开心”“资金链紧张”,美术馆被老板“抛弃”的理由可以有很多。但是,对待个人的艺术收藏品可以任性,对待美术馆中的永久性收藏就不可胡来,藏品作为美术馆资产不得归投资人个人支配。《办法》里对美术馆和美术馆藏品的定性,划出了一道红线――强调美术馆不得从事艺术作品原作的销售,就是针对有的单位挂着美术馆牌子,从事画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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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说:龙美术馆资料图新民晚报记者周馨摄

    《办法》第十六条明确,美术馆不得从事艺术作品原作的商业经营活动。美术馆从事其他商业经营活动,应符合文化定位,不得违反办馆宗旨,不得影响藏品安全,不得损害观众利益。同时,美术馆的变更和注销,即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向有关部门提前报备。

    强化美术馆的公益属性

    《办法》明确美术馆的职能,即收藏、研究、展览、教育、交流等,进一步明确了美术馆不是简单的展厅,而是以学术研究为核心、从事文化生产的机构。

    钢琴女博士魏芸昨在余德耀美术馆举行独奏音乐会-郭新洋.jpg

    图说:余德耀美术馆里举办的钢琴独奏会资料图新民晚报记者郭新洋摄

    鼓励美术馆建立与自身学术定位相关的收藏体系,制定收藏办法,由学术委员会审定年度收藏计划;鼓励美术馆应当制定公共教育工作方案和针对不同观众群体的公共教育计划;鼓励美术馆挖掘藏品内涵,与文化创意、旅游等产业相结合,开发文化创意产品,增强美术馆发展能力。这些举动都将引领美术馆的产业升级,都是推动美术馆规范运营、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上海重大文化创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孝明指出,进美术馆参观,已经成为了上海人民的文化生活方式。为了美术馆和美术空间能够规范成长,提出相应的管理办法就是当务之急了,上海为这个办法的出台酝酿了一年。市委市政府已明确要全面打响上海红色文化品牌、海派文化品牌、江南文化品牌,在这个过程中,美术馆扮演了举足轻重的角色,城市和市民需要美的空间和美的载体。针对美术馆的管理办法在全国并没有参照,上海先行先试,期待上海针对美术馆的管理样板,能成为全国美术馆管理的依照。

    龙美术馆展出的外国名家装置影像作品展-胡晓芒.JPG

    图说:龙美术馆展出的装置影像作品资料图胡晓芒摄

    制定政策前倾听美术馆呼声

    非国有美术馆在设立过程中,最主要的问题是定位。许多馆在成立之初,并没有想好美术馆本身的定位,存在一定的盲从性。其他问题还包括藏品资源、人才资源。总体而言,非国有美术馆希望文化主管部门在业务建设与资金扶持上能给予支持。比如:希望在学术定位、展览策划等方面提供指导,希望水、电等经费享受公益价,希望搭建资源交流与共享平台。

    《办法》出台是先行先试的第一步,规范美术馆的运营,引导它们走在光明正道上。“《办法》的出台,让上海的美术馆生态构建能够成为理想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中华艺术宫执行馆长李磊认为。在美术馆繁荣发展的过程中,大家有了切实依据,如何办好美术馆有了清晰务实的引导。

    不过,最受个人和企业家关心的话题之一,向美术馆提供捐赠的,如何享有相应的税收优惠,只是按照字面表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某美术馆负责人透露,在实际操作中会碰到很大困难。

    “美术馆发展和运营还需要顶层设计。”李向阳说。对此,上海市文广局回应,“这些内容并非《办法》可以解决,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会及时跟进,并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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