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上海新闻 > 法律论坛聚焦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 法律论坛聚焦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时间:2018-03-11 12:16:27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上海10月26日电(俞榕 黄安琪)由上海市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八届博和法律论坛”日前在华东政法大学召开。来自政法系统、高等院校以及法律界人士围绕“97《刑法》颁行二十年回顾与展望”进行探讨。

        多位律师与学者将目光聚焦于“网络环境下数据安全及公民个人信息的刑法保护”这一主题。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周健表示,信息化时代,公民个人信息领域的犯罪出现了新形态,例如利用“撞库”和云端保存来窃取公民个人信息以及形形色色的二维码诈骗等,都给司法审判带来了新挑战。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张勇则认为,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互联网数据权属于民事权利的一部分,体现出了相当的时代性,适应了互联网融入民事生活的社会现状。然而,数据权和信息权的属性定位尚不清晰。

        “个人信息通常被认为属于隐私权的保护范围,但其实际的权利范围远远不止于此,可能还涉及到延伸的财产权利。”张勇说。

        此外,与会专家表示,各种法律法规还可进一步衔接,以更加系统化。例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身份证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都涉及个人信息保护,还需要进一步衔接整合,为未来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出台做好充分准备。

        部分参会律师表示,今年5月,两高出台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于一些高度敏感信息,如行踪信息、财产信息、通话内容等,入罪标准设定为为50条,对于一般敏感信息和其他信息分别设置了500条、5000条的入罪标准。从严设置定罪量刑标准,降低入罪门槛,体现了从严惩处的精神,明确规定了信息数量的计算规则能有效指导司法实践,增强可操作性。而通常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都有其他违法犯罪的用途,定罪量刑不能仅仅以信息类型标准,还应对于信息的用途、数量进行综合判断。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