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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账截图”作诱饵 聊天软件上的“熟人”竟是骗子

    时间:2018-02-07 16:06:00  来源:东方网  作者:毛丽君

    图片说明:诈骗案件庭审现场。唐辰佶摄。

    东方网通讯员朱春叶、记者毛丽君2月7日报道:熟识的亲朋好友突然更换QQ号码或者加入聊天软件,没说几句又以各种理由要求转账,这种老套的诈骗手段似乎已逐渐没有了市场。然而,利用信任关系,以虚假的转账截图为幌子要求对外转账却还是让许多人跌入了圈套。今天上午10时,上海虹口法院对一起利用聊天软件实施诈骗、涉案金额高达144.7万余元的案件进行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臻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敏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其余从犯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至八万不等。

      假“张总”吩咐财务真转账

    经公司秘书推荐,财务陈小姐新添加了公司总经理张总的微信。

    不久,陈小姐就收到了张总的信息,“我与材料厂夏总有一个合同,之前他曾经给我过48万元预付款,现在这个业务取消了,把钱退还到他账户。”与信息同时收到的,还有一张两人间曾转账48万元的银行记录以及夏总目前的个人银行账户。

    出于对张总的信任,陈小姐很快将公司48万元转入所谓夏总的银行账户。然而,当陈小姐再一次联系对方时,对方早已杳无音讯。

    据了解,自2015年7月至案发,涉案犯罪团伙事先在各大招聘网站上寻找目标公司,讨要公司通讯录等信息。在获取公司通讯录后,该团伙人员以公司管理层名义添加公司财务人员微信,并借口业务取消等理由将款项退至某一指定账户,从而实现非法获利目的。

    除了单位被害人,还有53名个人也同样“中招”,犯罪团伙通过聊天软件网罗被害人,查看对方个人空间,找寻特定的生活信息,同时下载与被害人熟识的亲朋好友的QQ头像,诱骗对方加好友。此后犯罪团伙借口买机票、帮助充值电话费及他人急需借款但以自身名义出借事后不好意思催讨等为由,要求以被害人名义出借,并称可先将钱款转账给被害人,在被害人同意后,犯罪团伙随即发送伪造的银行汇款凭证截图给被害人并声称银行汇款到账具有延迟性,致使被害人信以为真,将自己的钱打到了指定银行账户内。如此炮制,被害人个人转账金额少则数千,多则上万,最高达到20万元。

    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法院认为,涉案8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电信网络技术对社会不特定公众实施诈骗,其中陈某臻等五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陈某城等三人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考虑到主从犯及犯罪前科情况,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臻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陈某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二万元。其余从犯处有期徒刑五年至十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三万至八万不等。

    法官说法:

    博取信任套路深,切莫被“假截图”蒙眼

    审理本案的卞飙法官表示,本案系犯罪团伙利用网络手段,借助上下级或亲朋好友之间存有信任关系,向被害单位及个人实施诈骗。与以往电信诈骗案件相比,此案犯罪手段虽有不同,但被害单位和个人普遍存在警惕性不高、对个人信息、单位信息保护意识薄弱等问题。在犯罪团伙要求转账时,也未及时与上级或亲朋好友取得联系,导致最终被犯罪团伙虚假转账截图所蒙蔽,将财产拱手与人。佳节将近,在运用聊天软件互致问候、频繁交流之际,请大家仔细甄别,保护好自己的合法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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