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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革上海市委:将幼托教育延伸至0-3岁阶段 构筑完整幼托公共服务体系

    时间:2018-01-27 15:27:56  来源:中新网上海  作者: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27日电 (许婧 缪璐)在26日举行的政协上海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二次大会发言上,代表民革上海市委发言的上海市政协委员李国华呼吁,构筑完整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李国华说,民革市委2017年3月成立专项课题组,向申城家庭回收250份有效问卷,走访幼托点,访谈相关部门及人员,发现现有幼托公共服务与家庭育儿需求尚有较大差距。

      当前幼托需求强烈,公共服务不足已成民生短板。如何满足民生需求,构筑完整幼托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上海建设卓越全球城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必须直面的挑战。

      民革上海市委在2018年上海两会期间提交的《关于构筑完整幼托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中指出,当前的托育方面,家庭精力有限,监管机构缺位。首先,家庭精力有限。调研中隔代养育比例达79.14%,仅9%女性愿意生育二胎,不愿生二孩的最主要理由是“没有时间和精力照顾幼儿”,占70.59%。其次,社会机构不足。调研中由专业幼托机构照顾的幼儿仅1.6%,近20年公立托儿所逐年减少,目前上海仅余托儿所21家。企业办托困难重重,尽管上海市总工会提供专项补贴,但企业要获得教育、消防、卫生等部门行政审批,难以达标。第三,监管机制缺位。对学前教育,尤其是0-3岁幼托机构存在监管盲区,不少民办学前机构在工商、民政注册,后续无人监管。

      提案显示,公共供给不足,形成民生短板有教育学者说,中国幼教行业的欠账十年都还不清。国家层面,国务院《“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仅规定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0-3岁阶段的托育机构仍被排除在公共服务体系之外。本市情况也是如此,“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主要投入建设3-6岁幼儿园阶段的学前教育。从法律层面看,《教育法》涵盖的四个阶段中,唯学前教育没有专门立法。在中国初步构建的覆盖全民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中,0-3岁的公共幼托教育已成明显短板。

      同时,评教标准空白,评教机构缺失。学前教育质量的国家评价标准,目前可查的仅有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关于《学前教育机构服务认证要求》的立项书,具体标准还未出台。上海市教委于2008年率先颁布了《上海市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价指南》,但该指标以幼儿园自评为主,无第三方评价机构,且指南并不涵盖0-3岁幼托机构。

      课题组总结发达国家经验认为,幼托机构普遍采取政府主导、多元参与的模式,做到标准明晰、过程全纳。如美国,幼托机构形式多样,包括小型私人托儿所、家庭式托儿所、由雇主出资的托儿所、教会附属学前班和托儿所、父母合作式托儿所等。监督体系完整,政府、幼儿教育协会、家长负责监督,并以《学前教育机构的国家研究院认证标准和程序》予以评价。又如英国,以保育学校、儿童游戏小组、托儿所等为主要形式,明确监管主体为政府、国家教育标准办公室,并确立全国统一的学前教育课程框架和评价标准体系。

      学前期是人的认知发展最为迅速、最重要的时期,对人一生认识能力的发展具有奠基性作用。为完善本市公共服务体系,民革上海市委建议:

      一、政府主导办托育。纵观各国发展都是从义务教育不断向终身教育延伸的过程,我国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本市基本建立了覆盖3-6岁的学前教育体系,我们希望继续延伸至0-3岁阶段,将一体化完整幼托建设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同时,无论公私办托均应“去盈利化”突出“公益性”。

      二、确定部门管托育。确立一个部门为主、相关部门为辅的监管体系,构建幼托一体协同监管机制。制订统一行业规范和准入机制,教师任职资格和年度审核制度,落实长效日常监管责任和监管主体。同时,考虑企业办托的特殊性,制订适合企业情况的相应规范。

      三、多元参与评托育。借鉴国外成熟经验,确定专门评价机构,建立行业质量标准,多种主体共同参与,各种类型全面覆盖,推动以评促建、奖惩结合的机制。同时考虑给予育儿家庭部分补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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