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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沪电子警察抓拍“大弯小转”!已查处7.3万余起

    时间:2018-01-18 16:22:50  来源:上海发布  作者:

    原标题:沪电子警察抓拍“大弯小转”!已查处7.3万余起

    在没有左转弯箭头灯的路口,机动车驾驶人为抢行,往往刚驶出停车线就急忙转向,殊不知这样“大弯小转”的违法行为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研发启用抓拍“大弯小转”的电子警察设备以来,已累计查处此类违法行为7.3万余起。那么如何判定“大弯小转”?怎样转才是正确的?来看权威解答↓

    典型案例

    2018年1月14日8时57分,牌号为沪BSP366的机动车,在场西路莘松公路路口实施“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违法行为。


    上海发布图

    如何判定“大弯小转”?

    怎么样才是正确的左转弯?

    在没有左转弯箭头灯的路口,绿灯放行后,左转弯车辆应先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待转,如果没有直行至路口中心点左侧附近,而是直接一出停车线,在人行横道线上就转弯属于“大弯小转”。

    上图中黄色车辆实施“大弯小转” 上海发布图

    车辆待转时,需观察对向是否有直行车辆、人行横道线上是否有行人正在通行,在确保安全且不会妨碍直行车辆及行人正常通行的情况下,方可左转弯。

    “大弯小转”如何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三项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

    机动车驾驶人实施“左转弯时,未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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