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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

    时间:2018-01-16 16:33:34  来源:中新网上海  作者:

      中新网上海新闻1月15日电(记者 陈静)上海全面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2017年,上海共办理刑事法律援助案件21361件,同比增长137.2%。

      据悉,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将大幅度提高律师刑事辩护率,推动更多的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促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的建立,更加有效地防范冤假错案,预计申城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将增长70%。

      记者15日获悉,上海市司法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了《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探索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打下坚实工作基础。据统计,2012年以来,上海刑事法律援助案件逐年递增,至2017年,已占本市法律援助案件总数的70%,为试点工作的推进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

      《实施细则》完善工作制度,为试点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据了解,《实施细则》扩大法律援助通知辩护范围。在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实施细则》进一步把适用简易程序且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刑事被告人;不通晓本地通用语言文字的少数民族及外国籍刑事被告人;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经委托辩护人的刑事被告人纳入通知辩护范围,进一步扩大了审判阶段法律援助覆盖人群。

      《实施细则》完善经济困难证明制度《实施细则》规定,被告人因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其他人员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不详,无法协助提供经济状况证明的,经人民法院书面注明,可以视为符合上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通过完善经济困难证明制度,让更多的被告人可以得到律师辩护。

      《实施细则》还加强对被告人未获得辩护权的救济制度,同时保障刑事辩护律师执业权利。

      在加强部门间衔接配合方面,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开庭十五日以前将通知辩护函等材料送达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自收到通知辩护公函之日起三日内,确定承办律师并函告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为法律援助工作站提供办公场所和设施,优先安排援助律师阅卷,协助免费提供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员或者翻译人员,免收复印卷宗材料费等,为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提供了便利。这些工作机制的落实,确保了法律援助职能的充分发挥。

      提高律师刑事辩护质量是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长久保证。为此,《实施细则》明确了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等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职责,以确保本市刑事案件辩护的质量。司法行政机关加强对律师提供值班律师服务和辩护服务的监督管理,对律师在工作中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律师协会积极支持鼓励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协助法律援助机构做好法律援助辩护律师和值班律师选拔,统筹调配全市律师资源为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保障,并将法律援助律师履责情况纳入律师年度考核及律师信用信息。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应当对辩护律师开展刑事辩护活动进行指导监督,促进辩护律师依法履行辩护职责。法律援助机构还要加强对援助律师的工作管理和指导,定期运用征询意见、当事人回访等措施了解法律援助律师履责情况并向律师协会通报,促进律师依法履责。

      相关部门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将2018新增案件的办案费用纳入预算管理,确保了试点工作的可持续发展。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律师名单,对于法律援助辩护律师一般需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对于办理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需要具有十年以上执业经历。目前,法律援助律师库共1121人,有940名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值班工作,1034名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其中执业经历10年以上的律师有327人;3年以上的律师有65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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