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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产公司雇员伪造四套房屋产证 “租借”他人获利12余万

    时间:2017-12-20 16:17:39  来源:看看新闻网  作者:吴海平

    原标题:伪造四套房屋产证 “租借”他人获利12余万

    沉湎于玩赌博机的某房产公司雇员阿兴,竟然伪造四套房屋产权证出租他人房屋,以收取租金及定金名义骗取四名被害人12.33万元供自己挥霍,最终将自己及女朋友晓燕送上了刑事被告人席。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阿兴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处罚金2万元;判处晓燕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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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静安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5月间,熟悉房屋租赁市场行情的阿兴,伪造了上海静安区老沪太路某号、中山北路某号、普善路某号及洛川中路某号四套房屋的房屋产权证,并在伪造的房产证上将女朋友晓燕列为房屋权利人。

    随后,阿兴指使晓燕冒充“房东”,与被害人邹某等4人签订了包括上述四套房屋在内的多份租赁合同,以租金及定金名义骗取12.33万元。但阿兴、晓燕很快就露出了马脚。同年6月5日、7日,阿兴、晓燕先后被公安人员抓获到案。

    被害人邹某陈述,在2017年5月初阿兴通过微信群找到他的手机号,介绍自己是某二手房中介公司雇员,手上有价格便宜的房源,引起了也是做二手房赚取差价的邹某的兴趣。遂双方约定到老沪太路某号53.84平方米的304室看房,感觉满意的邹某在阿兴的蛊惑下,与“房东”晓燕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为1年,租金加押金共4万元。最终,邹某支付给晓燕银行卡3.5万元,给阿兴支付宝5000元。当月,阿兴又带他去看了中山北路某号302室房屋,邹某又用支付宝转给了阿兴5000元作为定金。

    几天后,阿兴又找他看了洛川路上一处房屋,感觉满意的邹某再次转给阿兴定金3000元。后因邹某也有个亲戚在做二手房转租赚取差价生意,问及邹某是否找“房东”叫晓燕的女子签下转租合同,认为一个20岁出头的外地女子,哪能在上海拥有这么多房子?遂起了疑心去房屋所在地察看,却遇上另外一个房东,才知道被阿兴、晓燕骗了,便开口要求阿兴退回钱款,谁知阿兴拿到钱款后便投在赌博机上输了个精光,拿不回钱的邹某遂向上海警方报警而案发。

    一位黄姓的租客向警方陈述,他在看房时阿兴说有一套出租房源,遂带他到中山北路某号看房,每月租金2000元他觉得较满意,遂与晓燕签订了租房协议,约定每半年付六个月押一个月,便当场支付了1.54万元,并付给阿兴中介费800元。后来才知道晓燕根本不是房东,所谓的房产证都是阿兴制作的假文书。

    还有一位被害人高某说,涉案中山北路房屋是他从房屋产权人曹某手中租下的,租期为5年。后来他将该房屋作转租,将房门钥匙放在某中介公司业务员处,后该房屋被阿兴租下,却一直没付租金也没还回钥匙,拖了一段时间高某便把门锁更换了,才发现该房屋已被阿兴分别租给二个人,收了人家几万元钱。

    到案后,阿兴供述说,出租房屋时他本人只是房产中介,没有房东的授权是不能签订租赁合同的,便找了女朋友晓燕来冒充房东签合同。开始晓燕不同意这么做,但平时两人都在一起吃喝开销,在他一再恳求下晓燕便答应了。对于阿兴的说法,晓燕表示认可。

    经审理,静安法院认为,阿兴、晓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钱款数额较大,该行为已构成了合同诈骗罪。鉴于阿兴、晓燕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向被害人退赔了违法所得取得了谅解,遂法院一审对阿兴、晓燕从轻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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