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发布《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明确了分级基金二级市场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投资者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的相关要求、基金管理人和证券公司的风险警示安排等内容,是保障基金市场平稳运作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指引》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指引》借鉴股指期货、融资融券等高风险金融产品或业务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的经验与做法,设立投资者30万元人民币证券类资产门槛,要求个人投资者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在开通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权限前需通过会员综合评估并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不满足上述投资者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仍可自主选择继续持有或者卖出当前持有的分级基金份额。(lf/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