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有效地保障投资者利益及确保市场的廉洁稳健,香港证监会表示,就加强香港资产管理行业规管及销售时的透明度的建议,展开为期3个月的公众咨询。
证监会指出,经审视重要的国际监管发展,并考虑到主要业界持份者的意见后,制订有关建议。
咨询文件主要就《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持牌人或注册人操守准则》作出改动,其中包括证券借贷和回购协议、基金资产的托管、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基金经理就杠杆借贷比率的披露。
《基金经理操守准则》内的加强措施涉及证券借贷和回购协议、基金资产的托管、流动性风险管理及基金经理就杠杆借贷比率的披露。
而《操守准则》的改动建议包括,当中介人表明自己为“独立”或使用任何类似意思的用语时,应限制其收取佣金或其他金钱或非金钱收益,或与产品发行人有任何联系或其他法律或经济关系,而这些联系可能会损害其独立性。当其收取的金钱收益无法在订立交易时量化计算时,要求中介人披露有关金钱收益的幅度及最高金额。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稳健及积极应对市场的监管制度对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发展来说,至关重要,必须确保本港的监管规例适当地紧贴不断演变的国际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