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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题》香港住宅物业从价印花税率变化(表)

    时间:2016-11-11 18:29:00  来源:  作者:

    环球央行自於2008年金融海啸後相继大举「印钞」救市,兼且本港早年楼市政策失误,令近年供应失衡,为遏止炒风蔓延,自2010年11月至2013年2月,港府相继引入俗称楼市「3D」辣招」(包括额外印花税(SSD)、买家印花税(BSD)及双倍印花税(DSD))。港府上周五(4日)公布新一轮楼市需求管理措施,若是买入第二层住宅,便需付划一支付15%的印花税。

    以下列出近年本港住宅物业(不动产买卖或转让)从价印花税的税率变化:

    物业价值2013年2月引入DSD2016年11月5日後新措施

    200万元或以下1.5%15%

    超逾200万元至300万元3%15%

    超逾300万至400万元4.5%15%

    超逾400万至600万元6.0%15%

    超逾600万至2,000万元7.5%15%

    超逾2,000万元8.5%15%

    以下列出近年本港住宅物业(不动产买卖或转让)实际从价印花税款变化:

    2013年2月(至2016年11月5日前)引入DSD实际税款

    物业价值300万400万600万700万2,200万

    税率3.0%4.5%6.0%7.5%8.5%

    印花税款9万元18万元36万元52.5万元187万元

    --

    2016年11月5日後新措施实际税款

    物业价值300万400万600万700万2,200万

    税率划一为15%

    印花税款45万元60万元90万元105万元330万元

    新计划与旧计划税款变幅+400%+233%+150%+100%+76%

    (w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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