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汇报局今日(27日)公布独立审计监管的更新报告,根据2016年报告,该局相信倘若未来财务汇报局的成员,只有非执业会计师出任,香港政府按其发表的谘询,而作出的拟议法例修订,将可让香港符合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会员资格和欧洲委员会的等有效资格的规定。
该局的2013年及2016年报告均指出,香港的审计监管制度仍然未能符合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会员资格及欧洲委员会有效资格的规定,因为香港没有独立的审计监管机构。全球共有50个司法权区,包括中国,均符合欧洲委员会的监管规定。
2016年报告亦重申了主要司法权区,例如英国、美国的审计监管机构,均是独立於业界,并对上市实体核数师具备监管权、亦属独立审计监管机构国际论坛会员等。(jw/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