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国内要闻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 审议“两高”专项工作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时间:2018-10-25 00:00:00  来源:央广网  作者:

    央广网北京10月25日消息(记者何源 王逸群)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今天(25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结合审议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是司法程序中最关键的一环。只有生效法律文书落实到位,才能实现胜诉当事人权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但实际执行过程中,各种矛盾冲突复杂集聚,一些生效法律文书得不到执行,就被百姓称为“执行难”。

    造成“执行难”的原因很复杂,被执行人玩失踪、财产变现等问题,都给执行带来困难。据了解,从2016年到2018年9月,全国法院共执结案件1693.8万件,执行到位金额4.07万亿元,同比增长120%和76%,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联合惩戒体系的建设,以及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有效破解财产变现难题等方式,“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取得显著进展。

    针对如何解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隐藏行踪、隐匿财产等问题,最高法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刘贵祥表示,过去单靠“登门临柜”方式,执行人员跑银行、房地产、工商等等部门,查找财产成本高而效率低。对此,最高法建立的全国执行查控系统,与公安、人民银行等16家单位和3900多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联网,全面掌握被执行人全国范围内的不动产、存款、车辆、证券等25项信息。截至今年9月,全国法院通过这个系统共冻结资金超过2900亿元。

    刘贵祥表示,银行有21家,几乎包括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机构全覆盖。与税务部门,民政部门联网,提供查人找物方面的基础信息。总而言之,编织了一张大网,尽力做到一网打尽。

    被执行人“玩失踪”是常见难题。实践中,就有被执行人为躲避四五千万债务而整容的案例。对此,刘贵祥表示,通过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将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通过150项惩戒措施限制其出行、购房、投资、招投标等资格,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刘贵祥说:“他去买票,身份证号码往里一输就会弹出‘被人民法院纳入执行名单,不得坐飞机、火车’的对话框,无法乘坐飞机、火车。”

    现实中,即使法院查找到财产却难以变现,也是阻碍执行的一大问题。房地产、船舶、证券等需要评估拍卖;甚至还有鲜活农副产品、飞机等特殊财产,拍卖难度更高。刘贵祥表示,已经建立推行的网络司法拍卖,通过全国统一的拍卖平台极大提高了财产变现效率。

    根据最高法公布的典型案例,2011年巨额亏损停航的某航空公司,对三架波音747货机先后进行6次拍卖,最终都流拍。去年,在深圳中院指导下,三架货机正式网络司法拍卖,均已拍卖成功,共成交4.6亿元。

    刘贵祥表示,目前10月底要进行试运行,建立了全国统一的司法评估平台,采取大数据询价的方式得出拍卖的参考价,其中没有任何可操作的余地。

    值得注意的是,还存在一种情况叫“执行不能”,就是被执行人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丧失履行能力,人民法院穷尽一切执行措施仍无法执结的案件。例如交通肇事中,当事人确实因经济困难无力赔偿的情况。刘贵祥表示,实践中,执行不能的案件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占比更大。解决这类执行困难,下一步仍需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刘贵祥举例说:“家里比较困难,租了辆车跑运输,结果发生交通事故,判了他40多万元。到他家执行的时候,看见其母卧病在床,家徒四壁。我们能做的就是司法救助,资金的唯一来源就是财政拨款。”

    对此,财政部部长刘昆表示,今年财政部已为国家司法救助安排10亿元资金,同比增加11%。国家司法救助是对遭受犯罪侵害和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采取的辅助性救济措施。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无法通过诉讼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属于规定的八种情形之一。

    在询问现场,有代表提出该如何理清“执行难”与执行不能的界限,也就是百姓俗称的“老赖”的界限问题。法院如何确保被执行人真的没财产?刘贵祥表示,穷尽一切措施没有找到财产,是“执行不能”的实质性条件。在此基础上纳入案件数据库,五年内每半年过滤一次,一旦发现财产,将立即恢复执行。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