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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数字造假是一种腐败

    时间:2018-10-11 15:11:41  来源:  作者:

    黄景祥

    时下,社会上似乎患了一种“流行病”――数字造假。产值没完成,大笔一挥就能增加几十万元;增长比例没达标,改成“达标”就行了。群众称这些数字为“摸脑壳数字”。

    “数字造假”危害甚大。这次造了假,下次怎么办?浮夸的数字上去了总不能再掉下来,势必要接着造假。甲单位虚报了产值,“成绩显著”,乙单位见了就心慌,差距太大岂不是脸上无光?于是也来个“潇洒走一回”,搞攀比造假。基层单位造了假,数字汇总到了上级部门,就会影响整体统计的准确性。而统计数字往往是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领导作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如果这里面的水分太多,就可能造成决策失误。

    “数字造假”源于一些单位的领导者工作指导思想不对头:一是利益驱动。一些领导干部为显其政绩,邀功请赏,蓄意弄虚作假,夸大成绩,以骗取上级的信任。二是官僚主义作祟。习惯于做官当老爷,凡事单凭看数字、听汇报,不愿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即使下去,也多是蜻蜓点水,走马观花。三是处理不力。弄虚作假,不仅造成决策失误,工作被动,而且败坏党风、严重损害广大群众和集体的利益,可谓贻害无穷。

    要杜绝“数字造假”,办法有三:一是进行道德教育,充分认识“数字造假”的危害性;二是加强考核和监督,经常采取明察暗访等措施,对基层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做到“心中有数”,使其难于造假;三是对有“造假”行为的单位及其领导进行严肃处理并予以曝光,使其不敢造假。只有这样,才有可能使“假数字”远离我们,领导部门也才有可能获得真实准确的数字,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数字造假”是一种腐败行为,广大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一些部门、行业的领导用浮夸来骗取上级的信任和支持,事情尽管发生在少数人身上,但往往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它与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一样腐蚀党的肌体。贪污受贿以财产为目标,给党和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干部出数字,数字出干部”则以谋官为目标,同样败坏社会风气,损害党的形象,一旦这种风气盛行,给党带来的损失是不可估量的。20世纪50年代的那场“大跃进”和“浮夸风”,曾给人们留下了惨痛的教训,我们切莫重蹈覆辙。

    如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在上级单位检查、视察工作或者向上级单位汇报、报告工作时对应当报告的事项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此条规定的出台,意味着数字造假的党员干部也将会受到纪律的处分。但愿相关人员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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