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新闻 > 云南新闻 > 华宁盘溪法庭“案结事了”见真功
  • 华宁盘溪法庭“案结事了”见真功

    时间:2019-02-07 20:04:12  来源:  作者:

    原标题:华宁盘溪法庭“案结事了”见真功

    华宁县人民法院盘溪法庭自2016年以来,三年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29件,审结629件,审结率达100%。特别是2018年以来,在实现结案率100%的基础上,实现调撤率86%以上,且全年无发回重审、改判和涉诉上访案件,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盘溪法庭“案结事了”的真功夫是如何练成的?“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这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项重要原则。华宁县人民法院院长陶金说:“盘溪法庭紧紧围绕这一审判工作原则,多年坚持探索创新,扎实推进调解优先,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2018年4月被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

    盘溪法庭负责盘溪、华溪、通红甸3个乡(镇)、29个村(居)委会,人口总数达8万余人的诉讼审判工作。管辖范围大,辖区民族聚居,且多种宗教并存,各种关系错综复杂。为此,盘溪法庭以盘溪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坚持将调解工作关口和司法化解社会矛盾的时间前移,主动加强与镇、村、组三级司法调解组织联系,积极整合司法调解、社管综治、人民调解等各方力量,围绕“以法庭为龙头、以乡镇为纽带、以村组为基础”构架的三级调解网络,探索建立多元化调解模式。在日常调解中,坚持将法律、道德、伦理、情理融为一体,在充分了解当事人利益诉求和矛盾焦点的基础上,主动邀请当地长者、有威望的族人或近亲属参与调解,引导当事人以和谐方式解决纠纷,并及时修复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推动人心和谐、邻里和睦、社会和谐稳定。

    盘溪法庭坚持从源头和基础入手,积极探索建立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强化审判、执行工作考核考评,认真做好判后答疑,力争做到既及时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实现当事人服判息诉和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为切入点,将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作为司法监督的重要环节,最大限度保证审案、办案等一系列工作均有人民陪审员参与监督,实现阳光审判和阳光执法。据不完全统计,盘溪镇盘江社区党总支书记李月波担任该庭人民陪审员10年来,盘江辖区群众矛盾纠纷逐年下降,有的村组甚至多年未出现一件庭审案件。

    另外,盘溪法庭还积极探索延伸审判职能,在开展巡回审理特别是涉及赡养、抚养等群众中容易产生纠纷的案件,坚持以听审促指导、以参审强技能,提高基层调解水平,在消除潜在诉讼案件的同时,使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大力推行阳光司法,在案件审理中主动邀请当地群众参与旁听,以案审促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基层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针对边远地区案件和涉诉残疾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盘溪法庭坚持推行到住所地调解、到住所地开庭、到住所地送达诉讼文书“上门服务”和“周末法庭、假日法庭、夜间法庭”,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简化诉讼程序,减轻群众诉讼负担,以审判人员的真心服务和司法关怀,不断赢得民心,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纠纷。据介绍,自2006年在通红甸设立诉状代收点、2014年成立便民诉讼服务点以来,盘溪法庭坚持每月至少两次到通红甸开展就地办案,以案说法,引导群众合法、和谐解决纠纷,有力推动了通红甸乡和谐人居环境建设和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记者李卫东徐瑞伟)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